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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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1984-2021-179804
发文机构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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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11-23 17:56:22

监督索引号53330100433301000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

4.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5.规范村镇建设理的责任。

6.指导和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并监督实施;组织政府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筹备、实施;建立健全保障对象准入退出制度,负责保障资格的审查、核准、入住、退出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对违反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7.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的资质初审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行业的管理和物业企业的监管;负责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开发的商品房建设项目和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城镇房屋拆迁项目的审批。

8.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9.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人民防空战备建设需要,提出人民防空建设中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度计划和城市人民防空防护规划。

10.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组织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研究提出建立健全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的建议,指导人民防空指挥设施建设,城市人民防空袭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工作。

11.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人民防空工作监理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12.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建设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

13.组织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

14.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专业管理工作,参与人民防空经费的管理。

15.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有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年村内户间路硬化累计完成387005.06m、公厕累计完成474座、垃圾收集房累计完成199座、太阳能路灯10896盏、房屋美化亮化424161.1㎡、建档立卡户院坝硬化1022户、村内排水沟35250.02m、旱厕消除乡镇21座、六库城区9座。

2.加快乡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大兴地镇完成垃圾压缩站压缩车间基础、污水管网完成1207m、给水管网完成1539m、电力排管完成1023m;称杆乡完成垃圾压缩站压缩车间基础、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及值班室主体、污水管网完成2067m、给水管网完成2467m、电力排管完成1273m;古登乡完成垃圾压缩站压缩车间基础、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主体及值班室基础、给水站清水池底板钢筋、污水管网完成1200m、给水管网2850m,电力排管完成1023m;洛本卓乡完成垃圾压缩站压缩车间独立基础、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主体、设备区、值班室主体、污水管网830m、给水管网1623m、电力排管完成720m;老窝镇完成垃圾压缩站压缩车间桩基开挖、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及值班室主体、污水管网800m。

3.“美丽县城”建设不断推进。

1)老旧小区改造已完成21个,4个进入收尾阶段。(2)城区新建公厕5座,改造23座,洗手台完成43座,已移交35座。(3)六库新区人行道修复。完成雪山路、怒江大道、沧江路、碧江路、龙江路、驼峰路、穿城路路、怒江明珠前路段损坏分修复。(4)完成穿城路道路修复。(5)试验段主体全部完工,现进行绿化种植、人行道铺砖收尾工作。(6)八号路已完成k1+560-k1+860段,k1+860-k2+156段强弱电,现阶段进行人行道铺砖,k1+150-k1+550段强弱电、给水完成。(7)七号路完成路基基础开挖及回填。(8)景观绿化提升。防腐木凳安装52个,树木灯光量化21棵,雪山路树池长春花种植完成,雪山路休闲椅50套,怒江大道草皮种植完成。(9)通达桥灯光量化全部完成。(10)青山公园防撞栏杆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成,正在进行防护栏安装。(11)咖啡厅改造基本完成,正在砌筑花台和进行收尾工作。

4.新城路网建设。30号路:双向两车道中粒沥青路面完成255m,人行道砖铺设1780m 雨污管道安装510m,供水管完成255m,完成率为95%;31号路:双向两车道中粒沥青路面完成172m,人行道砖铺设340m2,雨污管道安装340m,供水管完成170m,完成率为95%。

5.新城管网建设。丙贡供水管网完成主管铺设5.8公里,蛮蚌供水管网完成主管铺设2.3公里。

6.污水处理厂主体构造柱、梁板已全面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为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同时,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0,23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35.3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96.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三和农贸市场项目、新时代中学项目、异地安置点污水处理项目、道路建设项目、抢险救灾项目等项目,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8,46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08万元,占总支出的3.76%;项目支出37,013.63万元,占总支出的96.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46687.61万元减少8226.9万元,原因是今年的危房改造项目都是预付款,未报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7.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美丽县城项目。包括其中:人员经费1148.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34%,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237.03万元、津贴补贴417.19万元、奖金222.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1万元、住房公积金67.85万元、医疗费1.76万元;抚恤金1.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97.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95%,主要包括:办公费32.41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66万元、电费62.19万元、邮电费4.00、差旅费22.42、维修维护费18.13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劳务费54.71万元、工会经费4.48万元、福利费4.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4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13.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6.97万元,主要原因是美丽县城项目及棚户区项目没有实施完毕,没有形成较大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4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02%。与上年对比减少33291.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供水项目15000万元和棚户区20000万元都是债券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03.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1%。主要用于一般运转及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2.农林水(类)支出5,65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1%。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8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8%。主要用于棚户区项目1057.5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217.8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758.2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1150.9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0.03万元的主要原因工作量大,下乡次数较多。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9.8万元,下降82.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27万元,下降8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3万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支出管理,规范接待范围及规模,严控公务接待批次,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危房改造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7.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了提升泵站的电费和维护费81.28万元、机构改革后第三方的审计费3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包括:办公费32.41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66万元、电费62.19万元、邮电费4.00、差旅费22.42、维修维护费18.13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劳务费54.71万元、工会经费4.48万元、福利费4.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3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4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37248.68元,其中,流动资产37196.45万元,固定资产297.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86.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248.68

37196.45

297.19 

19 

0 

0

278.19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绩效自评结果:2020年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2.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0100433301111

2020年市住建局决算公开表20211117100527650202111170303014132021111903474010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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