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泸水市六库城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配租工作的通告
浏览:0 来源:
- 索引号
- 015281984-2021-157175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配租信息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03-02 17:47:49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泸水市六库城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配租工作的通告
泸水市六库城区内现有部分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房源。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泸水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并轨建设运营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对泸水市城区2021年公共租赁房腾退房源配租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户型: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面积:43.44-60平方米之间;
套数: 78套;
地点:六库镇小沙坝原县消防大队下方(博爱小区)、六库镇市医院八号路下方(新城小区)、六库镇气象路(建源小区)、小沙坝交运小区。
二、配租对象
(一)2018年以前申请轮候的申请人;
(二)2019-2021年轮候人员中优先安排户籍在泸水市六库镇范围且在六库城区内生活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参战退役特殊人员等城镇住房困难人群;
(三)在泸水市六库镇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5年之内(2016年2月-2021年2月)的新就业人员按照新就业人员轮候顺序及比例的50%配租;
(四)园砖小区腾退分流人员;
(五)上述人员配租后剩余房源按照轮候顺序继续配租给进入泸水市六库镇范围内的进城务工家庭。
三、配租程序及要求
(一)对申请人电话进行通知,对电话无法联系的申请资格作废;
(二)已电话联系,未在2021年3月5日内领取申请书的申请资格作废;
(三)已领取申请书,未在2021年3月10日内将申请交回泸水市住房保障局的申请资格作废;
(四)2018年以前申请人通知完毕以后,按轮候制度,继续通知申请人;
(五)已经享受异地搬迁政策,搬迁到大龙潭安置点、丙舍坝安置点、城墙坝、火烧坝安置点的申请人取消资格;
(六)申请人是一人户的只能参加一室一厅的分房,房屋分配以抽签为准。已抽取房源后不满意放弃或者已通知抽签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受理公共租赁。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日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泸水市城区2021年公共租赁房腾退房源配租工作的通告.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