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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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1984-2015-11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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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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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5-07-21 09:25:58

泸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城乡规划、勘察设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研,并结合实际拟定泸水县城乡规划管理法规、政府规章和办法。

    2、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辖区内近期建设规划和县城、乡镇、村庄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实施、修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各类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受理辖区建设用地申请,依据管理权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村镇建设许可证》,参与辖区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转让的相关工作。

    4、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验线、规划竣工验收;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审查。

    5、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城乡规划区内的各种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办理本级城乡规划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6、参与制订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以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7、负责承办州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相关事项。协助州局开展勘察、设计、规划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泸水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建设用地股

    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各类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受理辖区建设用地申请,依据管理权限,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制订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以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参与辖区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转让的相关工作。承办县住建局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事项。

    2、建设工程规划股

    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规、修规及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依据管理权限,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村镇建设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审查。承办县住建局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事项。

    3、规划监察大队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省、州有关城乡规划、勘察设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研,并结合实际拟定泸水县城乡规划管理法规、政府规章和办法;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城乡规划区内的各种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验线、规划竣工验收。承办县住建局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事项。

    4、村镇规划股

    负责组织乡镇、村庄总体规划的编制、报批、实施、修改、管理工作。承办县住建局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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