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统计局集中学习“三个规定” 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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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976/2021-185589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23 17:30:08
根据泸水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三个规定”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7月23日下午,市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会上,茶丽芳同志从“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等方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为干部职工进一步领会“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明确行为界限,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深刻警示。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个规定”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深刻领会“三个规定”。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领会,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决避免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三是全面宣传“三个规定”。要在全局营造学习宣传“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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