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职责

浏览:0  来源:

索引号
015281896-2009-62352
发文机构
泸水市称杆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机构设置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09-07-24 08:58:33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是认真做好军、烈、属、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的优待抚恤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

    三是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热情为民服务,认真做好春荒、夏荒调查,做好双缺户、特困户的救济工作,认真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切实管理好各种救灾物资和救灾经费;

    四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违规、违法,不徇私舞弊,不吃、拿、卡、要;

    五是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泸水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服务电话: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28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10054

滇公网安备:53332102000130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