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大兴地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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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888-2025-270240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大兴地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17 09:45:51
监督索引号53330100555601000
怒江州泸水市大兴地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是国家的基层政权组织,是乡镇级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和行政机关,其基本职能如下:
1、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本镇的全面工作。(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3)领导本镇政府机关,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领导镇人大主席团、纪委(监察室)、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支持和保障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奖惩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5)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主法治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6)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总)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推进农村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8)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政府工作职能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利用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发展,提高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群众提供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理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自然资源、乡村环境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众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边防和平安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兴边富民事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泸水市大兴地镇人民政府。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自治州建州70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目标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和市委“三个阶段”具体任务,深入实施系列三年行动,团结带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聚决战之力,展实干之风,答奋斗之卷,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一年来,我们精耕细作促乡村振兴,“富”的成果更加丰硕农业产业持续发展。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成效明显,完成2024年度耕地流出问题图斑举证整改336个1787.76亩,国土变更调查举证图斑507个1963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万亩,产量9563吨以上,畜禽存栏8.7万头,出栏9.3万头。示范推广种植旱地优质稻1102亩,完成精品咖啡种植土地流转332亩,草果提质增效8000亩。基础设施持续优化。完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7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备案入库,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硬化2.2公里。开展路域环境整治14次,抢通道路塌方120余处,清理方量1.6万余方。完成水沟修复6条,饮水工程3个,受益灌溉面积1913亩。集镇区污水处理站、垃圾压缩站投入运行,3个边境幸福村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生活污水治理率、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分别提高至77%、57%、90%。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新识别监测对象51户159人,消除风险29户88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3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巩固产业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有产业发展意愿和条件的脱贫户“双绑”全覆盖,发放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牛羊养殖奖补826户124.85万元。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镇7村1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20万元以上,自扁王基村集体经济连续两年突破百万大关。一年来,我们持之以恒抓经济建设,“强”的基础更加夯实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我们克服诸多不利因素,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政策,多措并举谋划项目,经济实力显著提升。2024年我镇储备项目12个,总投资3543万元,其中成功申报项目9个,项目资金3243万元。争取到衔接资金以外资金505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3亿元,超额完成1.53亿元。项目建设蹄疾步稳。新建怒江州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69公里,完成大兴地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维拉坝社区多功能活动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鲁克王地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大兴地镇千万工程之乡村治理建设项目、自扁王基村2024年丫口、替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维拉坝安置点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等项目,有序推进大兴地镇2025年以工代赈、木楠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力做好权责清单的编制,承接了166项赋权事项,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积极做好光伏、防火路等5个重大项目服务工作,服务重大项目20余次,保障了州、市重大项目在乡镇建设的顺利实施。全镇经营主体新增80户(其中企业新增8户)、总量达950户。一年来,我们一如既往抓绿色宜居,“美”的本色更加亮眼国土资源严管严控。加强农村新增建房审批,全年完成宅基地审批23宗。完善土地巡查制度,大力开展“两违”整治行动,严厉整治占耕建房乱象。强化土地卫片图斑整改力度,完成上级移交的5个疑似违法图斑的核实工作。依法处置3起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案件。和美乡村日新月异。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的治理和村容村貌的提升,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改建无害化户厕150户,实施完成农村抗震改造150户,创建“美丽庭院”200户。组织开展3·12等集中植树活动,义务植树5367株,完成打造大兴地镇村级“绿美”示范点13个,镇级“绿美”示范点2个。生态保护走深走实。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领导干部、党员带头巡河906次,开展清河行动43次,各级林长巡林300余次。完成薇甘菊的调查和清理、病虫害防治、枯死松木清理等工作,共清理724株枯死松木。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滇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创建高黎贡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核查和边界核对工作。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广泛宣传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开展防火巡查4万余人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焚烧秸秆案件12起,罚没资金2.4万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绿色发展方式渐成趋势。一年来,我们用心用情抓民生保障,“好”的口碑更加响亮社会保障持续提升。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深入开展“两险”征缴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达90.51%。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发放低保、特困救助等各类救助金2438.55万元。完成全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85人,完成率达104.75%,发放交通补贴49.4万元,劳务补助13.58万元。“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建立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细化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暨“3254”工作机制,防止青少年犯罪工作有力有效。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雨露计划”等政策,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成果。为中心校购买无人机3台、天文望远镜18台。全镇中考平均分506.5分,同比提升2.27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3名,小考总平均分214.8分,同比提升1.15个百分点,居全市第6名,总体成绩稳步提升。文化事业更加出彩。大兴地镇文化站被评估定级为全国一级文化站,八才三成功申报国家级“阔时节”传承人、五波三成功申报省级傈僳族“刮克舞”传承人。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5场,积极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民族民间活动,开展非遗传承、民族舞等文化活动60余场,完成2024年国家级非遗“傈僳族民歌”培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一年来,我们风雨同舟护团结稳定,“和”的格局更加彰显社会治理走深走实。开展各类普法宣传3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9000余人,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群众“自治、法治、德治”意识明显提升。积极推进矛盾纠纷、信访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48起,调解率为100%,调成率90%,接访信访38人次,受理11起,均已办结,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毫不松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联合开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24次,检查超市、食店等各类经营场所300余家,共排查问题隐患190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5份,并已全部立行立改。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20余场次,参演人员40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识灾、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及技能,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民族团结成果丰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以“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为载体,开展中国化示范点工作,完成宗教中国化打造“五进”场所全覆盖。深入实施“石榴红”“枝繁干壮”工程与“三项计划”,增强“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在全镇蔚然成风。一年来,我们刀刃向内强自身建设,“实”的作风更加强化自身建设常抓不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规范政府议事决策制度,立足实际谋发展,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在政府系统快落实、早见效。行政效能显著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条,镇公众号发布、转载信息400余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件“12345”热线便民诉求及时回复、妥善解决。以实绩为导向,不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定期开展效能自查,主动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法治政府持续完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普法工作,持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科学决策等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群众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8条,主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心关切事项,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与此同时,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残联、统计、退役军人事务及双拥共建、国防动员、人民武装、消防、应急、档案管理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镇党委团结带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奋斗、开拓进取的结果,是镇人大主席团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挂联单位和上海浦东倾心帮扶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大兴地镇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的全镇干部职工、各村(社区)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离退休老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各位人大代表、列席人员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大兴地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基础设施仍有短板,现代农业发展缓慢,产业结构不优,发展动力不强,现有资源优势未得到充分挖掘和开发,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不多,新形势下基层治理能力有待加强,政府部分干部专业能力、担当精神尚不能完全适应新要求。为此,我们将正视问题、直面挑战,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认真解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决不让群众的期待落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泸水市大兴地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47475586.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87297.18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8289.50元,占总收入的0.1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869566.21元,下降15.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92219.53元,下降14.5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77346.68元,下降89.80%。主要原因是2024年的财政拨款收入比2023年的收入大大减少,因大部分工作经费和项目资金等未形成支出,故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泸水市大兴地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48554837.74元。其中:基本支出27758489.89元,占总支出的57.17%;项目支出20796347.85元,占总支出的42.8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320897.50元,下降18.9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30162.72元,增长13.17%;项目支出减少14551060.22元,下降41.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厉行节俭的原则,故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泸水市大兴地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758489.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723485.01元,占基本支出的96.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5004.88元,占基本支出的3.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泸水市大兴地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96347.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目经费14219.2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兴地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住宿费用、材料制作费用、就餐费用;行政运行经费129491元,主要用于支付(怒江云一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征订党组织工作手册费用、支付(怒江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泸水分公司)大兴地镇党委征订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费用、拨付中交兴地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监理费等;专项普查活动经费13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张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包车费用、支付(泸水创意文化广告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购买硒鼓费用;行政运行经费1839.65元,主要用于上缴泸水市财政局大兴地镇一体化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行政运行经费9344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怒江州分公司)征订2024年书刊费用、支付包车费用等;民兵经费31946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918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经费(民兵)、支付2024年八一活动经费、支付2024年征兵工作暨廉洁征兵培训经费(民兵)等;其他就业补助支出资金68000元,主要用于批量代发基层治理2023年11月-2024年12月干部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经费90072元,主要用于支付批量代发2023年12月-2024年9月份遗属人员生活补贴;殡葬经费499898.85元,主要用于支付(泸水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地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尾款、启动金、造价费用;临时救助支出经费40000元,批量代发大兴地镇2024年10月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备用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23200元,主要用于支付春节慰问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90元,主要用于上缴泸水市财政局大兴地镇一体化2023年单位自有资金账户结余资金;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经费27400元,主要用于代发泸水市大兴地镇2024年病虫害枯死松树清理补助;森林管护经费320600元,主要用于批量放发2023年泸水市森林资源管护小队长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补助、批量代发2023年10月-2024年大兴地镇天保森管员10-11月工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经费399902.5元,主要用于支付委托代发怒江美丽公路(泸水大兴地段)绿道工程用地土地流转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行政运行经费4000元,主要用于批量代发泸水市大兴地镇严重精神障碍以奖代补补助资金;防灾救灾经费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泸水卯照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卯照村2023年养殖户牲畜越冬青贮饲料补助;农业生产发展经费879589.35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兴地镇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经费等;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经费86134.16元,主要用于支付(昆明经开区九鼎办公家具经营部)大兴地镇卯照村农家乐购买桌子和凳子费用等;森林资源培育经费39856元,主要用于批量代发上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抚育补助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100800元,主要用于批量代发大兴地镇天保所发放省级公益林管护人员2023年1—12月份补助等;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经费142385元,主要用于批量代发泸水市大兴地镇2023年病虫害枯死松树清理补助等;行政运行经费144924元,主要用于支付(蒋祖益)2024年团结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4981328.92元,主要用于支付(中谷泓基(云南)建设有限公司)兴地镇壮大四排拉多村集体经济房屋改造提升项目进度款等;生产发展经费2323057元,主要用于支付(泸水农业农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泸水市复合农业育苗种植示范建设项目)资金等;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经费5713912.06元,大兴地镇千万工程之乡村治理建设项目设备购置、支付(泸水自扁王基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自扁王基村2023年度农民文化节购买火龙果等;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经费710000元,支付(云南盈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泸水市大兴地镇四排拉多村(维拉坝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进度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经费756644.32元,主要用于批量代发2023年12月大兴地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岗位补贴等;公路养护经费287516.90元,主要用于泸水市大兴地镇2024年1-3月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费等;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经费38340元,主要用于支付(泸水上江镇赣豫重型机械修理厂)大兴地镇挖机租赁费用等;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怒江锦晨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大兴地镇开展耕地流出及整改工作包车费用;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经费2741元,主要用于支付维拉坝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应急救援经费7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泸水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地镇人民政府购买应急物资大米等;地质灾害防治经费640元,主要用于支付泸水市大兴地镇鲁奎地村应急转移避险农户补助等;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泸水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地镇人民政府购买应急物资油等;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泸水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于采购大米费用等;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经费2202769元,支付(密莲文)大兴地镇2023年残疾人证“网上办”暨残疾人专项调查数据更新工作培训餐饮费用等;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经费250245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兴地镇木楠两块地改造项目进度款(木楠健身活动场地建设专项经费)等;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经费182461.94元,主要用于支付(中谷泓基(云南)建设有限公司)大兴地镇四排拉多村综合活动室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专项尾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泸水市大兴地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49177.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4%。与上年相比减少5692486.48元,下降11.38%,完成年初预算的215.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7245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4%,完成年初预算的98.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497983.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4469.5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些资金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人员增减等导致预决算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319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07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又追加了相关资金,会导致预决算差异。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7902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6%,完成年初预算的828.7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39900.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436023.20元;资本性支出499898.8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资金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且又追加其他资金,人员增减等,会导致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482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64828.8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资金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且又追加其他资金,人员增减等,会导致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4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48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资金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且又追加其他资金,会导致预决算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849671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1%,完成年初预算的339.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2035.2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1453.32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4583165.17元,资本性支出11340060.0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资金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且又追加其他资金,人员增减等,会导致预决算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8751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87516.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资金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且又追加其他资金,会导致预决算差异。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83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8834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资金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且又追加其他资金,会导致预决算差异。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097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0971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资金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且又追加其他资金,人员增减等,会导致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06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0.00元,资本性支出1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资金不包含在年初预算中且又追加其他资金,人员增减、自然环境灾害突发情况等,会导致预决算差异。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410.00元,决算为5872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101.24元,增长34.6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58727.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1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101.24元,增长3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410.00元,支出决算为5872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101.24元,增长34.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58727.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1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厉行节俭,减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101.24元,增长3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单位厉行节俭,减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政府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泸水市大兴地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6694.88元,比上年增加20366.69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很多相应村级(社区)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未形成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94644.79元,电费0元,差旅费9138.56元,维修(护)费0元,会议费0元,劳务费0元,工会经费138634.29元,福利费91900.00元,公务用车及维护费58727.24元,其他交通运费2236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怒江州泸水市大兴地镇资产总额60341586.27元,其中,流动资产44229893.37元,固定资产14104779.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00000元,无形资产6913.3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153876.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49057.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05547.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62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3156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351.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0100555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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