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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地镇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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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888-2015-62966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大兴地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5-07-20 15:24:21
4月11日,大兴地镇以周四学习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镇政府大会议室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由党政办主任新跃文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学习。
此次学习重点是围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适用的对象、处分种类、具体条规等内容,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及时贯彻,要学精、学深、学透;二是要对照规定,认真排查,要求对照文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漏洞,提高意识;三是要带头执行,率先垂范,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严谨规范、公道正派,自觉地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学习结束后,党委书记李武毅同志要求:一是事业工作人员强化自觉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的意识,做好本职工作。二是领会和把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明白作为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依法履行职责行为。
会后,全体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规定》,严于律己,服务他人,争做一名合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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