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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8日下午,大兴地乡全体员工利用“周四学习日”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又一次掀起了学习《准则》、遵守《准则》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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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888-2011-62873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大兴地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1-09-08 16:13:15
2011年9月8日下午,大兴地乡全体员工利用“周四学习日”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又一次掀起了学习《准则》、遵守《准则》热潮。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自颁布实施以来,大兴地乡党委、政府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自查自纠,规范从政行为,全乡上下掀起了学习《准则》、遵守《准则》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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