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江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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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87X-2020-152198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上江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 号
- 上政发〔2020〕273号
- 发文日期
- 2020-10-21 09:35:56
- 成文时间
- 2020-10-20
上政发〔2020〕273号
上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江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社区,镇直镇属各相关单位:
《上江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上江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总则
(一)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和流行,指导和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
(三) 工作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负责,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联防联控,防治结合;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广泛宣传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刘仕全、镇长李祖华任组长,副书记于艳松、副镇长虎贵波任副组长。负责对全镇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疫情重大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虎贵波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李胡英、余金纯,办公室成员施伟明、郭荣华、张何玲、密玉林、刘超龙、纪斯妞、李桂益、王晓燕、空中益、密晓二、 王丽、刘学景、周光权、杨雄峰、和 云、杨庆开、杨劲松、胡四才、蒋伯李、杨嘉富、施小林、蒋文科、段绍全、褚文华、乔金华、麻树文、胡友华。
相应职责如下 :
1.综合协调组职责
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调度; 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和交办的工作,负责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总结材料的拟定; 负责对重点工作进行跟进落实; 编写工作简报;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
2.医疗处置组职责
对镇村两级医疗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做好重症病例救治; 加强各村卫生室感染控制,做好医务人员防护。
3.疫情处置组职责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疫情监测、报告、分析和预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落实疫情报告制度;组织对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加大卫生整治力度,创建健康干净卫生环境。
4.交通监管组职责
负责乡村主要道口进乡人员、乘务人员体温检测; 落实公共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确保卫生清洁。
5.市场监管组职责
负责加强集市监管和环境卫生整治、 规范经营,严打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的行为; 关闭活禽市场。
6.社会稳定组职责
强化社会管控,严厉打击破坏疫情防控、造谣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负责对患者、患者家属及死者家属进行人道安抚, 防止出现不稳定情绪; 负责协助落实病例遗体处理和其他善后工作; 维护重点场所、重点部位、 重点环节的工作秩序。
7.宣传组职责
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制作宣传标语、村级影像录音资料、收集防控工作图片、编制工作信息。
8.资金保障组职责
负责保障并落实防控工作经费。
9.物资储备组职责
负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物、器械、设备的调度、储备、购买、供应。
10.督导检查组职责
负责督促检查各项防控工作落实, 对失职人员进行问责。
(二)领导小组成员李胡英、余金纯,密晓二、王丽、刘学景、周光权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主要成员部门职责
1.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对辖区内所有居民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重点了解是否有发热症状、是否有到过发生疫情的地区情况,确保不漏一人。实行严格报告制度和日报零报制度。每天上午 9 点前将排查情况上报至泸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班子成员负责分包有疫情发生地返乡人员,做好其居家隔离,密切关注其身体情况,如发现发热等可疑情况及时上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3.镇卫生院要加强疫情监测报告,组织各村村医开展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 排查和报告工作,严格落实医疗结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做好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登记报告工作。要第一时间掌握动态, 同步跟进事件处置、原因调查等,做好医疗用品及设备等应急准备,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要及时管控、上报,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要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严防医护人员感染事件发生,做好医疗废物转移工作。
4.镇财政所负责及时提供资金支持,保证防控工作经费和购买各种物资的采购资金。
5.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镇宣传办负责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升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引导,严厉打击网上恶意炒作、散布谣言等行为。
7.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饭店餐饮业的管理防控; 关闭各类集市和庙会活动; 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依法打击非法虚假广告。
8.镇人居办负责及时协调督促清扫各类垃圾并入箱入桶、 及时清运; 防止垃圾堆积, 保持农村环境干净整洁,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通过农村垃圾传播; 深入养殖场和养殖户,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传工作。
9.镇武装部必要时组织民兵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10.各村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人力加强进村路口管控,把好自家门,严禁外来不明人员入村。 识别发生疫情地区车牌车辆。发现并拦截劝返,询问其是否从疫情发生地回来去谁家,跟你共同乘车的还有谁,联系电话,车牌号码等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镇政府。
(三)疫情处置流程
报告外省返乡人员在家发烧的情形有关处置。一是通知镇卫生院,指派村医前往检查增强个人防护,将检查结果报镇防控办; 二是通知村总支书记,前往了解核情况从何处返回、何时返回、乘坐交通方式、去过何处,与何人近距离接触、体温是否正常,将核实结果报镇防控办。
1.如果体温正常,返回在家不满两周。处置在家隔离,不外出,戴口罩,每天上下午自测体温1次并作好记录,每天体温情况报村组织。增派专人盯守,在其家门口张贴明显标识。
2.如果发烧,且是从非疫情发生地返回的,处置通知其本人前去市医院发热门诊诊治,不得乘坐公交客车,减少陪同人员,体温达到或超出 37.5℃为发烧。
3.如果发烧,且是从疫情发生地返回的。处置①通知卫生院按应急处置程序采取措施;②报经镇党委书记同意后通知市医院 120 接走; ③启动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召集应队伍, 全面开展防控。
(四)根据本市疫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本镇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
①镇政府召开全镇防控工作会议,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落实防控措施。
②启动应急监测,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③按规定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居所和聚集场所的防控工作。
⑤镇卫生院做好发热病人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出现疫情发生地返村发热的拨打医院 3891120,接走病人,组织医护人员协助市疾控中心的流调工作。
⑥做好参与疫情调查处置等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⑦关闭活禽市场,取缔活禽交易,停止大型公众活动,取消镇内四个集市,加强红白事管理责令农村饭店停业,取消农村祝寿活动。
⑧在乡镇主要路口、村主要出口设立检查站,开展出入村人员登记和体温监测,排查外来车辆和人员。
2.Ⅲ级应急响应本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①在Ⅳ级应急响应的措施的基础上,增加1乡镇卫生院加强发热病人的筛查,尤其是疫区接触人员及本镇确诊病例的接触人员,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②做好参与疫情调查处置、医疗救治、排查筛查等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③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 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④根据市级划定的疫点疫区范围,采取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
⑤在主要道口和村主要入口设置临时检查点, 对进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 乘坐人员及运输物资进行排查。
3.Ⅰ级应急响应和Ⅱ 级应急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发布。
镇政府在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Ⅲ级、 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按照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全面落实防控措施。
各工作组在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 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疫情相关信息收集、 处理、分析 并及时上报镇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村医发现符合疑似病例定义的患者时,应立即向镇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报告。
四、分级应急响应
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时,我镇按照相关等级进行应急处置。
五、 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镇卫生院要开展村医疫情防治知识培训会,加强疫情防治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通过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能力和水平。
(二)物资、经费保障
1.物资储备 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疫情应急
物资储备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库点,根据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并对应急储备物资及时补充,对短时效和过期物品及时更换。
2.经费保障 镇政府全力保障疫情防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防治和疫情应急处理经费,确保疫情防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 预案的制订
本预案由上江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 修订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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