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应知应会手册(二):教育帮扶
浏览:0 来源:唯美老窝
- 索引号
- 015281861-2025-270303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老窝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16 17:48:30
- 成文时间
- 2025-10-16

二、教育帮扶
19.对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有什么规定?
答: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指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的不具备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具体概念如下:
疑似辍学:无正当原因未到学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的。
辍学:疑似辍学超过1个月(此期间劝返未复学)的。为确保辍学学生“早发现、早报告、早劝返”,在动态管理系统标注为旷课及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需要第一时间以书面方式报告乡镇(街道)政府和县教体局,立即启动劝返工作。
需要劝返人员包括8种情形,A1:打工务农,A2:厌学辍学,A3:因病因残,A4:在家上学,A5:入寺入教,A6:早婚失学,A7:易地扶贫搬迁,A8:其他原因;
不需要劝返人员包括10种情形,B1:户籍原因,B2:在校有学籍,B3:省内就读无学籍,B4:省外就读无学籍,B5:延缓入学,B6:超龄离校,B7:重病重残,B8:中职就读,B9:失踪失联,B10:出国在外。
20.如何开展控辍保学?
答:健全完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开展“四查三比对”(即查户籍、查学籍、查学生、查脱贫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用户籍与学籍比对适龄失学人员,用学籍与实际在校学生比对辍学学生,用实际在校学生与防止返贫监测数据库比对脱贫家庭失学辍学人员)、“铁脚板摸排”(登门入户查无户籍、无学籍、实际未上学学生)等方式,摸清工作底数。落实好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四步法”,确保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学校及时发现并核实缺勤学生情况,加强家校联系,对按有关规定认定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学生,及时纳入相应台账,并向主管教育部门上报。县区建立每季度复核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对各校报送的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数据进行复核;每年春季、秋季开学时确保开展一次“学校全覆盖、学生逐一核”式的进校、入户实地深度调研工作。州市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每学期开展一次控辍保学工作情况调研,确保学生辍学、复学数据的真实性。
21.怎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答:过渡期内,将稳定脱贫户全日制在校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就读于全日制学校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三类”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2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什么教育资助政策?
答: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子女继续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脱贫家庭“两后生”继续按规定享受“雨露计划”政策;原则上就读于全日制学校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应根据其所在学段,给予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或本专科教育等学段的最高档次国家助学金资助(每学期第一个月结束前列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的,本学期起落实政策;此后新增的,下个学期起落实政策)。
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至普通高中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过渡期内,每年评审一次确认当年受助资格,不再执行“一次评审在校期间连续享受资助”的政策。2026年起,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不再执行。
普通高校脱贫家庭子女学费奖励政策: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一本院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享受学费奖励政策至本专科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将普通高校学费奖励对象调整为考入一本院校(以云教贷〔2017〕18号文件公布的一本院校名单为准)的云南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取本科以上的云南籍迪庆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过渡期内,每年评审一次,确认当年受助资格,不再执行“一次评审在校期间连续享受资助”的政策。2026年起,普通高校脱贫家庭子女学费奖励政策不再执行。
23.什么是“雨露计划”?
答:“雨露计划”是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通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助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直补到户、作用到人”的方式,提高脱贫家庭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24.“雨露计划”的对象有哪些?
答: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
25.“雨露计划”的补助时限?
答: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新识别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一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国家职业教育其他资助政策。
26.“雨露计划”的补助标准?
答: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对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鼓励其积极参加各类岗位考试,毕业两年内给予报销考试报名费用。
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的脱贫家庭学生,除享受雨露计划补助外,还可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时限是学生取得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由学籍所在学校按学期打卡发放。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时限是学生取得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中职学校。
27.“雨露计划”补助的发放方式?
答:每学年分春季和秋季学期两次发放补助资金。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县(市、区)按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春季学期于9月底前补助到位,秋季学期于次年3月底前补助到位。补助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直接发放到户。并将发放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雨露计划+”模块。
28.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交流能力的内容是什么?
深入开展“五个普及”实践活动,把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交流能力作为增强内生动力的重要措施,扎实开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对18至45岁青壮年劳动力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培训,确保到2025年全省普通话普及率达85%以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来源:知泸水
编辑:田李蓉
监审:罗映瑞审核:胡 伟投稿邮箱:13669626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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