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泸水市老窝镇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党纪学习教育 | 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后,是否还需同时给予其组织处理?

浏览:0  来源:唯美老窝

索引号
015281861-2024-257425
发文机构
泸水市老窝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党建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12-09 18:34:17
成文时间
2024-12-0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编辑:田李蓉监审:黄云飞审核:胡 伟投稿邮箱:841394196@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龙江路1号 联系电话:0886-3622324
运维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0886-3629331
泸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28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10054 

滇公网安备:53332102000130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