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工作职责

浏览:0  来源:

索引号
015281853-2009-62767
发文机构
泸水市片马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机构设置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09-07-08 11:50:38

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对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认真做好农村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发展生产,走勤劳致富的道路;

(二)广泛地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拥军优属人人有责观念;

(三)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优抚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各项政策,解决好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

(四)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使孤寡孤独人员应保尽保,幸福地安度晚年;

(五)做好老龄和残联工作,使残疾人和老龄人生活得到保障;

(六)做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及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

(七)做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泸水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服务电话:0886-12345 滇ICP备2021000287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3210054

滇公网安备:53332102000130号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