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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怒江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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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1845-2023-230747
发文机构
泸水市六库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11-03 10:36:55

关于转发《怒江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解读

为加强我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近期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怒江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怒政办发〔2023〕4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强化源头准入,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对新污染物治理作出明确部署。2022年12月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对全省新污染治理工作作出部署。通过持续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对统筹推进全州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指导意义。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轮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明显增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三、工作任务

《工作方案》提出了5大项17小项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成立政府统筹,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参加的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二)开展调查评估。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三)加强源头和过程管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新污染物各项管控措施,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管理。

(四)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

(五)提升治理能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为强化实施保障,《工作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执法、拓宽融资渠道等3方面作了安排,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五、关键词诠释

“新污染物”:是指已经排放或可能排放到环境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污染物,一般认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主要有以下5个特点:

一是危害比较严重。新污染物的生产和使用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器官神经、生殖、发育健康存在较大风险。

二是风险比较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并不明显,一旦发现其危害性时,它们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已经进入环境中。

三是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并在生态系统中易于富集,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

四是来源广泛性。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化学物质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

解读机关: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解读方式:现场解读 电话解读

解读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2:00 14:30—18:00

联系电话:0886—388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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