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浏览:0 来源:鲁掌镇人民政府
- 索引号
- 015281837-2024-61562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鲁掌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机构设置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9-30 10:19: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我镇政府具有下列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鲁掌镇党委的决定,执行鲁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负责鲁掌镇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五、支持和帮助各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六、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鲁掌镇党委的决定,执行鲁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负责鲁掌镇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五、支持和帮助各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六、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