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掌镇项目办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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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1837-2019-124052
发文机构
泸水市鲁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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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03-04 09:15:00

鲁掌镇项目办主要工作职责

一、项目办在分管副镇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二、负责全镇扶贫重点村、扶贫安居工程、科技及产业扶贫、扶贫信贷等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三、负责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中期跟踪项目检查和后期评估验收工作,加强扶贫物资及资金的管理;

四、加强项目库建设,负责扶贫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分类和备选工作,为制定全镇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提供依据,为争取扶贫项目资金提供有效载体;

五、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鲁掌镇项目工程建设流程图

县扶贫办

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确定项目点)

到村组实地调查(征求项目建设内容)

¦

签订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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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确定实施项目)

                ↓

       镇长签字(支付首批项目启动金)

项目办做好项目实施记录(简报.进度报表)

               ↓

         项目工程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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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初验  项目终验  项目报账       公告实施情况  项目后期管护责任人    返还补款  建立档案  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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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项目办  镇项目办  镇党委政府         

准备相关  准备相关 组织报账和镇项目                

  材料      材料    办具体实施

鲁掌镇项目办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办的物资管理,正确及时有效的利用扶贫物资,管好扶贫物资,严格物资管理纪律,加强计划管理,进一步贯彻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把项目工作搞活,促进项目事业的发展,特作以下规定:

    一、项目物资的接收、入库、发放都必须在镇党委、政府、人大和相关站所的监督下进行。

二、项目物资必须有明确、详细的项目物资接收记录(  年  月  日,项目物资来源方式、项目物资名称、物资数量、项目物资用途、接收入等)。

三、项目物资入库后,工作人员必须经常认真清点项目物资的数量、损坏程度,一经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相关情况,以便及时处理。如瞒报、拖报、延报造成的经济损失则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及相关责任。

四、项目物资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发放,项目物资的发放必须有明确详细的项目物资发放记录(  年  月  日,项目物资名称、物资数量、项目物资用途、项目物资接收单位、发放人等)。

五、项目物资的接收、入库、发放都必须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每一个月必须向镇党委、政府及人大汇报一次项目物资的使用情况。


包含附件

  • 2019.5.5项目中心职能职责及人员配置表(1).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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