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掌镇项目办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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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837-2019-124052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鲁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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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9-03-04 09:15:00
鲁掌镇项目办主要工作职责
一、项目办在分管副镇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二、负责全镇扶贫重点村、扶贫安居工程、科技及产业扶贫、扶贫信贷等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三、负责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中期跟踪项目检查和后期评估验收工作,加强扶贫物资及资金的管理;
四、加强项目库建设,负责扶贫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分类和备选工作,为制定全镇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提供依据,为争取扶贫项目资金提供有效载体;
五、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鲁掌镇项目工程建设流程图
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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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确定项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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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村组实地调查(征求项目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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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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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确定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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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签字(支付首批项目启动金)
项目办做好项目实施记录(简报.进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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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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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初验 项目终验 项目报账 公告实施情况 项目后期管护责任人 返还补款 建立档案 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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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项目办 镇项目办 镇党委政府
准备相关 准备相关 组织报账和镇项目
材料 材料 办具体实施
鲁掌镇项目办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办的物资管理,正确及时有效的利用扶贫物资,管好扶贫物资,严格物资管理纪律,加强计划管理,进一步贯彻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把项目工作搞活,促进项目事业的发展,特作以下规定:
一、项目物资的接收、入库、发放都必须在镇党委、政府、人大和相关站所的监督下进行。
二、项目物资必须有明确、详细的项目物资接收记录( 年 月 日,项目物资来源方式、项目物资名称、物资数量、项目物资用途、接收入等)。
三、项目物资入库后,工作人员必须经常认真清点项目物资的数量、损坏程度,一经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相关情况,以便及时处理。如瞒报、拖报、延报造成的经济损失则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及相关责任。
四、项目物资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发放,项目物资的发放必须有明确详细的项目物资发放记录( 年 月 日,项目物资名称、物资数量、项目物资用途、项目物资接收单位、发放人等)。
五、项目物资的接收、入库、发放都必须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每一个月必须向镇党委、政府及人大汇报一次项目物资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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