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统计办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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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1837-2009-61568
发文机构
泸水市鲁掌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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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09-07-27 10:14:04
(一)、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保证农村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贯彻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定的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三)、统一管理农村统计数字、农村报表。
(四)、搞好农村统计基础建设。
(五)、负责全镇基本情况的调研、分析、整理,写出调查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六)、做好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七)、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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