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项目办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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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1837-2009-61566
发文机构
泸水市鲁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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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09-07-27 10:15:31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扶贫开发和农业、农村经济开发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实施好项目扶贫工作,努力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目标。
(三)、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管理。加强与镇级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项目办成员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督导。
(四)、组织项目办做好信息工作。充分挖掘信息资源,为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对已实施的项目,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做好项目的痕迹管理和项目的财务报账工作。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定期不定期将项目实施进度及相关情况向镇党委政府汇报。
(七)、认真做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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