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司法局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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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1829-2024-240925
发文机构
泸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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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司法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03-18 11:02:33

监督索引号53330100131500000

泸水市司法局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水市司法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水市司法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水市司法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级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7.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泸水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泸水市社区矫正大队)、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装备财务管理股、政治部;10个派驻机构,即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

所属事业单位1个,泸水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谱写法治泸水建设新篇章。一是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觉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泸水“产业富市、生态立市、开放活市、教育强市、依法治市”五大战略,不断优化法治环境。二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作为党组理论中心、党员大会、职工大会等重点内容,依托普法讲师团,整合门户网、视频号、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和资源,分类开展宣传宣讲,让群众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三是健全法治泸水建设统筹推进机制。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一规划两纲要”,健全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泸水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泸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泸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不断夯实更高水平法治泸水建设根基。四是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制度机制。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设,更好地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提高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会第五次会议及各类法治建设会议,不断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依法治市中的指导地位。

2.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权限,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常态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四是全面落实网上考试制度,统筹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在岗培训轮训工作。五是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六是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调整公布证明事项清单。七是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坚持用系统观念化解矛盾,加强源头治理。八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与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判标准的衔接,统一法律适用。九是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3.努力提升全民法治观念。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广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党内法规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基本法律法规等内容。二是强化易地搬迁安置点群众普法教育,助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法治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实施“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四是强化法治文化基地、阵地建设,丰富普法载体,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4.奋力打造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有效运行,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深入推广“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云南法网”、配合建好用好“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实现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三是充分依托法律援助组织、基层司法所资源,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基层普法阵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四是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强边固防、法治同行”专项行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24082.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24082.4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9716415.39元对比减少1192332.97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纳入预算的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3人;二是压减项目收入,导致收入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24082.42元,其中:本年收入8524082.4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24082.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9,716,415.39元对比减少1192332.97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纳入预算的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3人;二是压减项目收入,导致收入数减少。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24082.4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24082.42元,其中:基本支出8489735.87元,与上年9596695.39元对比减少1106959.52元,主要原因,本年度纳入预算的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3人,导致财政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4346.55元,与上年119720元对比减少85373.45元,主要原因压减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依法治市工作经费、普法经费等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601行政运行6645726.1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行政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日常运行和业务工作运行的支出;

2040605普法宣传10000元,主要用于普法工作经费;

2040610社区矫正1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2040650 事业运行10413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日常运行和业务工作运行的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6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60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5208.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4346.55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58.2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失业保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19236.23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5708.01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0487.6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27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病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569053.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泸水市司法局收到泸财行〔2024〕2号下达中央资金730400元,其中:2024年法律援助补助经费373500元;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补助经费139200元;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补助经费100000元;2024年基层司法业务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办案补助经费)补助经费50000元;2024年社区矫正工作补助经费30000元;2024年省级法律援助项目补助经费17700元;2024年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化补助经费20000元。

    按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泸水市司法局部门2024年无按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泸水市司法局部门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司法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730元,较上年57,900元减少1170元,减少2.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水市司法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2023年、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泸水市司法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130元,较上年减少1170元,下降18.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54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司法局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水市司法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16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2023年、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516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本项目设置绩效目标共计5个,其中: 数量指标:开展社区矫正宣传活动>=2次;数量指标:每月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工作单位、居住的村、社区进行走访了解、核实、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活动情况和现实表现。>=12次;质量指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90%;社会效益: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人率<=0.2%;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普法经费

本项目设置绩效目标共计9个,数量指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下乡(人次)>=800人次;数量指标:“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成品>=1个;数量指标: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骨干培训>=1场;数量指标:印制普法宣传材料>=10万份;质量指标:全民法律意识增强,法治素质得到提升>=90%%;时效指标:“八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0日前%;社会效益:“大普法”工作新格局形成>=90%;社会效益:全社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蔚然成风=90%;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三) 依法治市工作经费

本项目设置绩效目标共计12个,数量指标:法治督察检查次数=4次;数量指标:法治调研、督查检查次数>=5次;数量指标:组织召开依法治市工作会议>=2次;数量指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工作情况>=40份/册;数量指标:购买办公设备数=1套;数量指标:印制法治建设宣传材料完成数量>=7万份;质量指标: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得分情况=100%;时效指标: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0日前%;社会效益:法治建设考评等级=优秀%;生态效益:《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重要举措任务清单》落实情况>=90%;可持续影响:把法治建设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动的程度。=90%;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司法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36961.15元,与上年1,357,845.72元对比减少220884.57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纳入年初预算的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3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水市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9871389.4元,其中,流动资产147214.9元,固定资产8590628.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33546.2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64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301001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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