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司法局关于对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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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1829-2020-152324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12-07 16:06:53
泸水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杨萍、桑才何:
你们在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开展法律普法宣传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代表们对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总结,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2016年,泸水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泸办发[2016]172号)(以下简称《规划》),成立了“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在县司法局法治宣传科(现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由司法局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五年来我市普法教育工作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始终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易地搬迁安置点群众的普法教育是近年来我市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司法局结合泸水实际,积极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责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并取得实际成效。
一是有效发挥普法办协调服务作用,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三下乡、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世界环境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在易地搬迁安置点群众中广泛宣传法律常识;二是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律服务分中心职能作用,制定了《泸水市生活法律常识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法治宣传方案》,并严格执行,从5月份起,组织由律师、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以及妇女儿童、残疾人、共青团、工会、社保等工作者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在我市18个易地搬迁安置点进行点对点、人对人的“菜单式”普法,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三是依据本部门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先后到城墙坝和谐社区、苗干山村瓦子打妈、火烧坝锦绣社区、丙舍坝团结社区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等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城墙坝安置点和谐社区泸水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顺利建设完成,8月正式投入使用。期间州委四套班子成员及全州四个市县主要领导干部到基地现场观摩和指导1场次,组织青少年学生参观教育基地2场次,共计接待参观人员200余人次。我市易地搬迁安置点的普法教育工作能抓住重点、切合实际,亮点突出,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易地搬迁安置点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提升,顺利通过州级“七五”普法检查验收组验收并获得高度认可。
在下一步工作中,泸水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抓好易地搬迁安置点的普法教育工作,抓实易地扶贫搬迁的后半篇文章。一是市委普法办进一步指导各部门做好“七五”普法自检自查工作,总结过去经验,补齐短板,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二是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资源优势,面向安置点群众广泛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三是普法办进一步增强协调服务能力,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发挥好全市普法联络员的作用,加强信息交流,创新工作方法,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普法效果;四是继续有计划地组织青少年学生到城墙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坚持青少年法治教育从早从小抓起,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五是将易地搬迁安置点的普法教育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着重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学法用法习惯,助推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规范、法治管理和有序、和谐发展。
(联系人:熊伏玉,电话:15987300310)
泸水市司法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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