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司法局工作职责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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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829-2017-90366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17-02-15 13:22:42
泸水市司法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法治宣传教育股(市委普法办公室)、基层工作管理股、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泸水市社区矫正大队)、 纪检监察室;9个派驻机构:上江司法所、六库司法所、片马司法所、大兴地司法所、老窝司法所、称杆司法所、鲁掌司法所、古登司法所、洛本卓司法所;3个下属事业单位:泸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泸水市公证处、云南东大峡律师事务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司法部、云南省司法厅、怒江州司法局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泸水市的实际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工作制度;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履行市委普法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草拟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指导各乡(镇)司法所管理人民调解、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规划、协调与推进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制度;督促、检查和指导、管理各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
六、负责管理、监督和指导市内设置的公证机构,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七、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师、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管理和组织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八、承办国内、国外有关对口部门的往来业务,开展政府和民间、市内和市外的法律交流和合作。
九、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管理好本局的物资、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负责内部的审计工作。
十、负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承担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调解员的培训。
十一、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联系协调政法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
十二、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办市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承办泸水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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