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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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1722-2025-274103
发文机构
泸水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泸政发
主题分类
其他
文      号
泸政发〔2025〕82号
发文日期
2025-12-24 15:01:55

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单位:

《泸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5-203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水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泸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5-2035年)

 

 前   言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是“五位一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二十大以来,形成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为领导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202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分级分类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在此战略框架下,云南省立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定位,于2024年制定《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实施意见》,以生态之美、经济之美、环境之美、家园之美、文化之美为目标,全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为我国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筑美丽中国指明方向。

泸水市地处“东方大峡谷”横断山脉南端,背靠高黎贡山,静仰怒江之畔,是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滇西北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一直以来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点强调因地制宜念好“山水经”、打好“生态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落实美丽中国战略部署,贯彻省委“3815”战略部署,泸水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依托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三大经济”,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在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绿色产业培育、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奋力践行“生态保护核心区、绿色发展先行区、美丽中国样板区”三重使命担当,对完善国家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怒江州生态文明决策部署,泸水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泸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对“十五五”时期泸水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聚焦构建生态屏障新格局、厚植生态经济新优势、建设生态美丽新家园、健全生态制度新体系、树立生态文化新风尚等重点领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精准落地,坚决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建设好美丽家园”的政治责任,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构建“全域共美、各美其美”的七彩云南画卷贡献泸水力量。《规划》是泸水市申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为全市,以2024年为基准年,规划实施期限为2025—2030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工作基础

生态文明制度日益完善,生态环境安全防线不断筑牢。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考评机制、生态环境执法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15项制度,扎实推进泸水市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化治理大格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合力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制定《泸水市开展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推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渐成体系。推进完善自然资源产权、资源有偿使用、资源总量管理节约、生态补偿、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等制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重奖重罚、真抓严管、严格执法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为推进泸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显著。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保持优良。全面落实城区内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强化精准防治,有效应对污染天气。深化大气综合治理,减排降碳协同推进。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水生态环境保持优良。强化水环境保护宣传,加强水源地保护区监管,按照年初制定水环境监测任务,定期开展地级饮用水、“千吨万人”饮用水、乡(镇)饮用水、怒江沿岸易地安置点污水处理站、片马河等断面水质监测;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全力推动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强化固废监管,动态更新涉重金属堆场问题清单,开展新污染物调查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在全国尾矿库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尾矿台账;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绿色经济发展动力凸显。泸水市通过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形成一二三产良性绿色联动发展新格局。文化旅游资源禀赋突出,着力打造魅力新泸水世界高山峡谷旅游胜地“门户区”,立足峡谷特色资源禀赋,稳定粮食、蔬菜、生猪等“米袋子”“菜篮子”产业规模,推动草果、咖啡、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形成了以高黎贡山猪+(草果、咖啡)市域“三大”产业链为主,中药材、水果、茶叶、怒江小黄牛、黑山羊、生态土鸡“六特”为补充的产业格局,努力绘就全域农业现代化“三带”蓝图。充分发展以水能为主、太阳能、天然气等能源为辅的绿色能源资源,2021年10月作为全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之一,扎实推进光伏新能源开发建设。

生物多样性维护到位,重要生态功能持续发挥。泸水市境内雄奇险秀的峡谷山川,是“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云南省重要生态安全功能的保障,是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滇西北怒江云岭金沙江峡谷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在云南省“三屏两带”的生态格局中属于青藏高原南缘滇西北高山峡谷生态屏障。怒江流经泸水市境内有120公里,支流有53条,包括玛布河、赖茂河、蛮蚌河、丙贡河、芭蕉河、木楠河等,水资源十分丰富。市域内森林面积达21.16万公顷、覆盖率达78.9%,动植物种类繁多,已知有种子植物4300多种,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24种;有脊椎动物580多种,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67种;素有“动植物王国的明珠”之称。其中高黎贡山被誉为“世界生物物种基因库”“世界自然博物馆”“哺乳类动物祖先的发源地”“东亚植物区系的摇篮”等美称,拥有着完整的亚热带生态系统,较多的奇花异木和珍禽异兽,生物生态资源优势突出。

民族文化活态传承,地域生态特色逐步彰显。泸水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为一体的地区,是傈僳族文化荟萃地和多民族文化的天然活态博物馆,“刀山火海傈僳风、古代白族勒墨人、景颇支脉茶山人、片马风云英雄城”是泸水多彩文化的真实写照。泸水是中国唯一的傈僳族自治州州政府所在地——以傈僳族为特色的多民族融合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85%以上。“傈僳族民歌”“傈僳族刀杆节”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阔时节”“傈僳族刮克舞”“澡塘歌会”“上江镇新建村傈僳族民歌之乡”列入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泸水民风淳朴,民俗原始而神秘、古朴而多姿,形成了中国乃至世界独具魅力的峡谷民族文化,所传承下来的文化行为、生产与生活方式、思想意识等,在世界峡谷文化中极为罕见,具有多样性、独特性和垄断性的突出特征。

生活方式绿色转变,生态保护意识日益提升。泸水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点开展全市节水行动、取用水专项整治、全面实行“河湖长制”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工作,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划。泸水市持续推动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建设,保持新能源公交车投放,持续推动公交车更新工作,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逐渐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新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泸水提供绿色保障。

(二)发展机遇与挑战

发展机遇:在国家级战略层面,美丽中国建设将其高黎贡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怒江流域治理纳入“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屏障”等核心范畴,云南省“3815”战略明确其“高山峡谷旅游目的地”“傈僳文化生态城市”定位,赋予生态优先发展政策合法性;在省级资源倾斜层面,依托“3815”战略、大滇西旅游环线及2021年怒江现场办公会“三区”建设要求,可争取生态补偿、绿色产业试点资金,明确发展方向;在自身资源禀赋层面,作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物多样性突出、碳汇与生态产品潜力大,且特色产业转型窗口开启,“生态+旅游”模式初成品牌,可依托水能对接省级“零碳园区”目标。

面临的挑战:国际层面,大国关系调整、周边国家政局不稳影响区域协同与对外开放,且自身处于交通末端,难获省内核心城市群辐射,吸收先进经验不足;生态层面,虽环境质量有改善,但横断山脉纵谷区的地理特性导致水土流失严重、防灾基础设施覆盖率不足,碳达峰时间紧、任务重,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压力大;经济民生层面,产业层次低、脱贫成果巩固难、易返贫风险突出,城乡环保基础设施与环境监测体系不完善;跨区域协调与执行层面,毗邻缅甸却缺乏边境生物安全国际合作机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未全覆盖,存在“只批不管”“违规开垦”问题,规划落地监管难度大。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规划范围及时限

规划范围覆盖泸水市全域,包括2个街道办事处、5个镇、3个乡,即:六库街道、大练地街道、鲁掌镇、片马镇、上江镇、老窝镇、大兴地镇、称杆乡、古登乡、洛本卓白族乡,土地面积3203.0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10年。2024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5-2027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设期;中期为2028-2030年,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期;远期为2031-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拓展期。

(二)示范定位

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推进怒江大峡谷绿美行动,协同创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高黎贡山自然博物馆,保护滇西北生态屏障。

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示范区:打造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目的地,发展硅粉、有机硅产业链,建设“中国怒江香料之都”,形成现代产业体系。

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目的地: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云南实践怒江行动,改善城市生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打造绿色峡谷生态之城。

(三)规划目标

近期(2027年):到2027年,以峡谷特色农业、绿色能源和文化旅游经济为特色、以绿色低碳为标志的现代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更加洁净优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减少,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美丽泸水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力争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指标标准要求。

中期(2030年):持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新突破,碳排放稳中有降,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逐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宜居,生态文化氛围浓厚,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得到良好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指标全面优于考核标准,力争获得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的验收推荐,通过生态环境部的验收审核并获得命名。

远期(2035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不断深化拓展,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碳排放总量达峰后持续下降,碳中和迈出坚实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突破性成效,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生态环境基础建设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稳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四个战略定位”建设实现整体跃升,高品质建成中国式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造美丽中国“泸水样板”。

(四)建设指标目标

根据环办生态〔2025〕4号文件,泸水市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共分为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5个领域、8大任务、25项建设指标,考虑泸水市实际,不设置特色指标。核心指标:2030年县城污水处理率≥96%,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100%,农膜回收率≥85%,林草覆盖率保持稳定或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100%。

第三章  重点任务及重点工程

(一)建设生态制度体系,探索高效完善、科学严密的“泸水制度”

1.推动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

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配合中央、省督察整改;建立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机构、公安、检察、法院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机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推动环境公益诉讼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衔接。

2.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细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职责,每年报告落实情况;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构建“责任明确、赔偿到位、修复有效”机制;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占比≥20%),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建设生态安全体系,擦亮天蓝、地绿、水清的“泸水底色”

围绕全面构建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围绕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地更绿的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为抓手,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环境责任目标的硬约束,落实泸水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要求,紧盯主要环境问题,深入开展“环保革命”,坚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改善水环境质量。科学保护地表水水体优良,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怒江干流(泸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规模以下畜禽粪污收运体系,推广有机肥生产、沼气工程;划定地下水重点防治区,建设监测体系。

2.提升空气质量。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完善防治体系。开展硅冶炼企业污染防治,推广新能源汽车。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100%。建设空气质量排放监管系统,强化城镇扬尘和油烟管控,严格建筑工地管控措施,全面落实绿色施工。

3.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重点保护受污染耕地,建立技术库和种植推荐清单,推广安全利用技术,开展协同监测。开展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评估,推进重金属及尾矿整治,建立土壤环境大数据库;实施泸水市土壤污染调查及防治项目,定期监测重点企业周边土壤。

4.加快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水源安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试点,加快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垃圾收运设施,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强化声环境质量监测与管理。

5.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升环境风险评估和防控,更新环境风险企业名单。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平台,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溯源),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开展新污染物调查。加强气候变化应对,在高黎贡山布局气候观测点。实施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开展六库垃圾填埋场地下水风险评估,推进工业聚集区地下水调查。

6.统筹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加强高黎贡山天然林保护。加强森林植被保护与建设,建设高黎贡山重点片区(泸水段)生物安全防护项目,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加强湿地保护,沿怒江建设湿地恢复复合生境。加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加强对境内采石场、采矿区的监督管理,做到依法开采,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植被恢复工程,防治水土流失。推进“怒江花谷”建设,落实《“怒江花谷”生态建设规划》,持续推进泸水“怒江花谷”建设。

7.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评估和监测。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加强对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治和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科研和监测,进行珍稀植被和特有物种研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执法与综合执法。加强外来物种生态安全管理,建立生物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检验检疫,打击走私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抓好高黎贡山姚家坪生物多样性科普宣教研学基地建设,推进高黎贡山重点片区(泸水段)科普宣教体系建设项目,建设户外自然教育区域数字化建设。

(三)建设生态空间体系,构筑合理优化、高效协同的“泸水格局”

1.优化空间格局。构建“一核两轴两屏三带”国土空间格局(一核:六库老城、怒江新城;两轴:沿怒江旅游轴、东西向特色产业轴;两屏:高黎贡山、碧罗雪山;三带:低热河谷带、温凉半山区带、温寒山区带),“一廊两屏多片”生态格局(一廊:怒江生物多样性廊道;两屏:高黎贡山、碧罗雪山;多片:自然保护地)。

2.保护重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定期评价保护状况,引导红线内人口、建设有序转移;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片区连接,保障物种交流;落实怒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每年开展增殖放流;消除丙舍桥断面、老窝河流域河道侵占问题,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完成上级目标。

(四)建设生态经济体系,迈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泸水步伐”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融合发展,推动生态文旅产业。构建“一核、三区、多基点”布局。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文旅产业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旅游”、“香料+旅游”、“康养+旅游”融合。加快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产业化进程,打造民族迁徙线路、驼峰航线红色旅游,发展傈僳族阔时节节庆游,建设自驾游营地。

有序发展,做强低碳有色产业。优化布局,引导产业聚集发展。推进有色产业发展四大工程。以分水岭硅生产基地为核心,做好硅产业生态化改造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发展硅光伏产业链,推进有色金属升级,与缅北开展产能合作。

巩固提升,做优绿色能源产业。加强布局引导,提升水电资源综合利用能力。积极发展光伏产业,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革命和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推进中缅天然气管道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建设。中缅国际能源合作正在加速深化,利用中缅次区域合作和“口岸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机遇。

培育壮大,做特峡谷特色生态农业。完善规划布局,科学引导产业有序发展。构建“一江两岸三带四区”布局,建设城镇蔬菜基地、亚热带水果园、标准化茶园,发展高黎贡山猪、生态土鸡养殖。构建现代峡谷生态农业体系,依托生态优势。推动生态与产业的融合发展,打造峡谷特色生态农业产业基地。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泸水农业特色品牌提升,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推动“两品一标”申报,重点市场为东部帮扶地区,树立生态品牌形象,形成高端特色品牌。推广草果、花椒,推广咖啡,建设绿色香料产业园,打造“中国怒江香料之都”。

2.构建新能源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完善绿色交通体系。着力构建绿色供应链,发展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绿色物流,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绿色发展。推动车辆升级优化。加大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公交汽车、出租车、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邮政用车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

3.深化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将煤炭消费总量分解到重点行业、企业。完善能源供给保障系统。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天然气综合利用、加油站、农村新能源等项目建设。

4.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循环利用

推动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完善保护评价体系,强化水功能区和排污口管理。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效率,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和维修养护,强化地表水收集利用,大力兴建蓄水池、拦水坝等,不断提升水资源利用率。推进固废资源的综合利用,重点在报废汽车、废钢铁等领域建设示范工程,开展电子产品责任延伸试点。提升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夏秋收监管力度,防止区域性污染。

5.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清洁化

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健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行机制。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推动畜禽养殖清洁化,强化污染防治,促进粪污资源化。实施农业清洁生产,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动建筑业清洁生产。推动服务业实施清洁生产,提升其绿色化水平。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清洁生产。

6.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

面向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及省、州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控制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碳排放,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控制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碳排放;开展硅冶炼企业减污降碳试点,建设近零碳社区、低碳工业企业;增加森林碳汇,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五)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培育特色鲜明、深厚丰富的“泸水底蕴”

1.促进特色生态文化载体培育及传承发展

挖掘傈僳族、勒墨人文化,建设洛本卓“勒墨人”、鲁祖村“刀杆节”研学基地;推进非遗保护,开展非遗“七进”活动,打造创客基地与文创产品;建设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传统文化保护区。

2.全力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和低碳办公

政府应支持节能和环保产品采购,遵循国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绿色采购清单”,推广绿色采购。

3.倡导绿色生活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倡导低碳生活。鼓励低碳消费,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加强绿色生活方式引导,提升绿色生活理念,树立“生态怒江,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提升公众的生态文明素养。

4.加强宣传教育

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干部培训,依托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开展公益讲座;建设科普宣教基地(高黎贡山姚家坪),利用新媒体宣传生态文化;开展公众生态满意度调查。

(六)建设生态文明体系,打造城乡共融、和谐美丽的“泸水家园”

1.强化高效协同工作机制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统筹部门职责;建立专家咨询制度,为决策提供论证;推进“林长+警长+检察长”执法,将美丽河湖建成率、生物多样性成效纳入干部考评。

2.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落实“三线一单”,将其作为项目选址、产业布局依据;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公开企业排污信息,将环境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制度

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建立监管制度和体系,推进“绿盾”监督,完善生态破坏监管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的互联互通。

4.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系统,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探索用能权、排污权、碳权交易,发展绿色金融。

第四章  资金投入与效益分析

(一)资金投入

规划共78个重点项目,总投资41.14亿元,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补助、政府投入、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各领域投资分布:生态环境安全领域45个项目(23.16亿元,占56.29%)、生态经济领域10个项目(9.86亿元,占23.97%)、参考性指标项目5个(6.75亿元,占16.41%)、生态文化领域11个项目(1.35亿元,占3.29%)、生态文明制度领域3个项目(180万元,占0.04%)、目标责任领域4个项目(无投资)。

(二)效益分析

生态效益:2030年空气、水、土壤质量持续提升,森林覆盖率稳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率≥95%;城乡绿化美化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公众生态理念普及,人口素质提升。

社会效益:人居环境改善(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提升),生态环保意识增强;就业机会增加(生态旅游、绿色产业带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2024年增长7.1%);社会矛盾缓解,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更和谐。

经济效益:生态旅游带动“吃住行游购娱”发展,2024年旅游收入3.62亿元;绿色农业、香料产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咖啡、草果产值增长;投资环境改善,吸引外来资金,推动经济结构优化,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110.94亿元(全州第一)。

第五章  实施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创建领导小组,细化部门分工,制定实施方案;乡镇、重点部门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咨询机制(专家智囊团)。

严格评估考核:制定《泸水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推行“生态责任离任审计”;将示范区目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核查监督,定期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

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推广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调整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保障设施运行。

加快科技创新:推广清洁生产、生态保护技术,与高校合作开展生态科研;培养引进生态人才,组建专家队伍,开展环境监测继续教育。

加强宣传引导:公开生态环境信息(空气、水质、企业排污),建设“12345”反馈平台;开展环保宣传(公益广告、图书联展),鼓励公众参与(设立“生态监督员”、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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