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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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1722-2025-270155
发文机构
泸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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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10-16 17:30:37

监督索引号533301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以下简称市纪委)由党的泸水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泸水市纪律检查机关;泸水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 由泸水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泸水市监察机关。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泸水市委和怒江州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市纪委市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州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州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市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市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8.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市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市委巡察机构下设巡察办、第一巡察组至第四巡察组。

所属单位(非独立核算、非单独批复预算)2个,分别是:

1.泸水市廉政文化教育发展中心

2.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中共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不独立核算,合并在我部门作为一个单位编报决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紧盯"关键少数",对部门"一把手"开展约谈提醒,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政策执行不偏向、不走样。

(二)协助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清廉建设具象化落地,制定专项工作要点与监督机制,通过"周分析—月检查—季调度"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为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同时通过警示教育会议、警示录编印、专题片拍摄等形式,实现廉政教育全覆盖。

(三)实施正风肃纪反腐专项行动,开展"积案清零",建立协同反腐机制,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重点整治项目制定专项措施,通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根源整改,提升执纪执法为民实效。

(四)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查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层层加码等基层关切问题。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顶风违纪行为,以严的基调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五)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整合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加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与干部教育培训,开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提升专业化履职能力,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 2024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5321768.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21768.7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58741.57元,增长17.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758741.57元,增长17.4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年度中申请调整追加专项业务经费,导致经费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5321768.74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0074.74元,占总支出的85.82%;项目支出3591694.00元,占总支出的14.1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58741.57元,增长17.4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48866.94元,增长8.21%;项目支出增加2109874.63元,增长142.3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经费、咨询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增加,以及年度中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申请追加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较多,导致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30074.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46058.08元,占基本支出的88.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84016.66元,占基本支出的11.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9169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项目经费423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为当地群众办实事、好事的补助费、办公费、培训费、车旅费等。

人才引进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工作项目经费16799.73

元,主要用于解决开展人才引进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工作相关经费。

泸水市廉政文化教育发展中心建设项目经费1206782.92元,主要用于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委、州委、市委清廉建设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丰富纪律教育实践载体和内容,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形成常态,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文育人作用,持续推动形成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构建清廉政治生态。

办案及其他工作项目经费1419442.10元,主要用于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重点用于弥补办案设备购置和办公办案经费支出,保障办案人员差旅费等。

2023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项目经费225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重点用于弥补办案设备购置和办公办案经费支出,保障办案人员差旅费等。

留置点陪护人员生活费和陪护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丙贡办案区留置陪护人员生活费和陪护费及办案人员生活费。

市委巡察工作项目经费60581.88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开展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

2024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及省级配套项目经费237928.37元,主要用于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重点用于弥补办案设备购置和办公办案经费支出,保障办案人员差旅费等。

纪委全会项目经费24594.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会工作相关耗材费,会场服务费及举行会议产生的餐费和住宿费等经费支出。

2024年春节走访慰问项目经费28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退休老干部。

2023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项目经费21917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重点用于弥补办案设备购置和办公办案经费支出,保障办案人员差旅费等。

遗属生活补助项目经费362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遗属人员日产生活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21768.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758741.57元,增长17.43%,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0447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8%,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薪酬、大案要案查处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资及年中人员变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1000.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资及年中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959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资及年中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866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资及年中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3680.00元,决算为122254.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8045.37元,下降41.8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121357.6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27%,完成年初预算的4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80.00元,决算为89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73%,完成年初预算的6.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3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642.37元,下降3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9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9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3680.00元,支出决算为122254.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8045.37元,下降41.8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121357.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80.00元,决算为8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频次下降,工作任务调整(如线下会议减少、跨区域调研压缩),维护成本降低,车辆未出现大额维修需求,通过驾驶培训、路线优化降低了能耗费用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03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8642.37元,下降3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9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97.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频次下降,工作任务调整(如线下会议减少、跨区域调研压缩),维护成本降低,车辆未出现大额维修需求,通过驾驶培训、路线优化降低了能耗费用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线下会议、跨区域调研、下乡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维西县纪委到我单位交流办案工作、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4016.66元,比上年增加281111.46元,增长12.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经费、咨询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增加,导致公用经费比上年增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两委机关办公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717689.06元,印刷费9000.00元,咨询费10000.00元,手续费600.00元,水费9600.00元,电费43200.00元,邮电费28800.00元,差旅费281988.74元,维修维护费40000.00元,培训费6850.00元,公务接待费897.00元,劳务费47319.01元,工会经费180568.44元,福利费60471.4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357.63元,其他交通费用91206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06.3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011006.56元,其中,流动资产24397.01元,固定资产986609.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3215.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5841.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4680.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6782.9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897.1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4680.0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4680.0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30100122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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