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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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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1618-2020-154491
发文机构
泸水市审计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审计
文      号
审计结果公告2020年第3号
发文日期
2020-12-30 19:59:57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泸水市审计局于2020年2月至6月,对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加挂泸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内设8个股室,年末实有在职58人,实有车辆1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除本级外现有1个二级预算单位(住房保障局),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1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0.10万元。

出差人员用汽车租赁发票超标准报销交通费0.05万元,超职务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报销0.05万元。

(二)非税收座支0.04万元。

从利息收入中支付手续费、账户维护费0.04万元。

(三)非税收入上缴数与决算报表数不符14.9 4万元 。

非税收入实际上缴市级国库数370.17万元,决算报表数355.23万元,决算报表数少录入14.9 4万元。

(四)公务用车未入单位固定资产情况。

原泸水县规划局的公务用车1辆(云Q11566),因机构改革,泸水县规划局职能全部划转至泸水市自然资源局,但此车一直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使用。截至审计之日公务用车(云Q11566)未入单位固定资产。

(五)存量资金未上缴10.33万元。

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结余10.33万元,其中:美丽公路红外线办公费4万元,泸水市(县)财政局拨款6.33万元。

(六)扶贫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

2019年扶贫项目申报三项,申报资金1 725.09万元,其中:泸水市污水处理厂除臭降噪工程申报资金200万元,2018年“4类重点对象”历年享受农危改住房仍需要提升的对象存量申报资金1 369万元,四类和非抵边非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资金156.09万元。上述三个项目单位未开展绩效自评。

(七)收到其他单位拨入的经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未计入当期收入,涉及金额83.95万元。

(八)会计核算不规范0.2 4万元。

支付下乡差旅费0.24万元列入单位办公费核算。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泸水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3条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了积极整改,截至2020年12月20日,上述问题中:公务用车未入固定资产问题还未整改完成,其余问题已整改完毕,整改金额10.47万元。

以上存在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由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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