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审计局公开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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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618-2009-116173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公示
- 主题分类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09-08-17 15:54:03
泸水市审计局公开服务承诺
泸水市审计局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向社会公众推出“八项服务承诺”,具体举措是:
一、依法审计。依法审计是审计工作的最高原则,在法定权限内确定每年的审计项目和审计对象,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审计;依法进行审计处理、处罚。
二、政务公开。实行审计程序公开,完善审计听证和审计复议制度,逐步进行审计公告。
三、落实责任制。推行首问责任制,强化一次性告知制,严格限时办结制,不推诿,不扯皮;实行审计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政务督察。
四、热情服务。推行文明礼貌用语,对来本局联系工作的同志做到文明礼貌、笑脸相迎;在局办公楼设立审计局工作职责、各审计股职责、举报电话公示栏。
五、快捷办事。审计通知书在实施审计前三日送达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在六十日内向局提交审计报告,局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六、审计回访。局领导和有关职能股室每年主动走访部分被审计单位,征询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审计意见采纳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做到“一审二帮三促进”。
七、答复满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代表和委员不满意的,重新办理。
八、廉洁从审。严格执行审计纪律规定,完善廉洁从审反馈函制度,定期回访被审计单位,了解本局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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