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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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1570-2026-278074
发文机构
泸水市财政局
公开目录
预算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6-03-27 10:21:43

泸水市民政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水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水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泸水市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政策,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在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自然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负责社会福利项目管理。

7.贯彻落实国家养老保障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及助残工作。

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10.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殡葬管理法规制度、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墓建设。

1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政策,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2.贯彻落实国家养老、儿童保障政策,拟订全市养老、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同时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以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慈善福利和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计划财务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和儿童福利管理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泸水市社会福利中心;

2.泸水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3.泸水市救助管理站;

4.泸水市殡葬服务管理中心;

5.泸水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局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三大发展定位”,结合州民政局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以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民政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2.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新使命,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扛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责任,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加大对城市生活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稳步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建设。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加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力度。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综合救助帮扶政策措施,逐步拓展完善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

3.聚焦应对人口老龄化新部署,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怒江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实施方案》《关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强化项目建设,推进符合怒江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定。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机构与职业学校合作,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训基地,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4.聚焦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新期盼,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立并发挥功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完善孤弃儿童安置渠道,开展孤儿助学工程。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强化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探索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5.聚焦促进共同富裕新任务,发展慈善社工事业。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推进共同富裕进程。积极开展慈善组织资格募捐,链接慈善资源,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优抚、科教文卫、环境保护等方面积极作用。创新推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

6.聚焦社会生态文明新思想,提高社会事务水平。加快推进殡仪馆、公益性安葬(放)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火化设备更新改造,加快补齐殡葬设施短板,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着力补齐乡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空白点。有力推进全州生态集中安葬试点建设,与林草部门一起划定村组林地与墓地复合利用林下生态集中安葬区,积极鼓励引导采取生态葬式葬法进行安葬。加强殡仪馆提质改造,大力推进10个乡镇(街道)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358087.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358087.6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32375791.53元对比部门财务拨款收入增加982296.15元,增幅3.03%,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工资提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公用经费增加,基本支出收入增加,导致部门财务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358087.68元,其中:本年收入33358087.6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358087.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32375791.53元对比,部门财务拨款收入增加982296.15元,增幅3.03%。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由于人员工资提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公用经费增加,基本支出收入增加,导致部门财务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358087.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358087.68元,其中:基本支出9005338.04元,与上年8564568.69元对比,增加440769.35元,增幅5.15%。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6年社会保障缴费核算基数增加,基本支出收入增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增加。项目支出24352749.64元,与上年23811222.84对比,增加541526.8元,增幅2.27%。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6年残疾人两项补助增加、高龄补贴增加,安排了民政对象管理工作经费、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经费、基本殡葬服务运行经费的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增加,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2828133.12元,主要反映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水费、电费、差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的支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550636.00元,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支出、临时工工资、事业人员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绩效工资等的支出。

2081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6600.00元,用于单位行政退休干部工作经费支出。

2081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600.00元,用于单位事业退休干部工作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7379.2元,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费。

2080801- 死亡抚恤66468.00元,用于发放单位遗属对象生活补助资金。

2081001-儿童福利299685.12元,用于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补助。

2081002-老年福利2244816.00元,用于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

2081004-殡葬2630000元,用于殡葬改革执法和宣传工作经费及发放殡葬改革惠民补助。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4121905.00元,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910060.00元,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0000.00元,用于发放临时救助金。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60739.52元,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补助。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88.88元,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的缴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42506.98元,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9044.26元,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2316.4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86.00元,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541723.2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泸水市民政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泸水市民政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泸水市民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民政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990.00元,较上年增加285.00元,增长0.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水市民政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泸水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90.00元,较上年增加285元,增长7.6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28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由于人员增加,按在职职工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水市民政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选择重点部门的重点项目实行重点绩效评价;逐步试点项目实施中的绩效跟踪评价工作,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对典型项目实行通报机制;探索试行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同时,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把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关,通过加强绩效预算,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保障各项工作的运转,取得一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2026年泸水市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管理,重点申报项目5个,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对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进行指标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知晓率达100%,2026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80岁以上老龄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生活补助。财政下达预算资金2244816.00元。绩效目标:2026年内发放高龄2026年,享受高龄补贴3636人,其中:80岁至99岁3619人、100岁及以上17人,80岁至99岁每人每月享受80元,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享受800元;产出指标一数量指标,完成工作计划各项任务98%以上;效益指标一社会效益指标,为保障泸水市高龄老人政策知晓率90%以上;满意度指标一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2.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财政下达预算资金14121905.00元。绩效目标:落实残疾人福利保障政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月人均0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月人均178.00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月人均154.00元。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4121905.00元。产出指标一数量指标,应发尽发,保障全市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效益指标一社会效益指标,着力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护理质量;满意度指标一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残疾人受益满意度90%以上。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财政下达预算资金2910060.00元。绩效目标:落实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政策,预计发放城市低保对象959户1978人共计00元。产出指标一数量指标,应纳尽纳、应保尽保,保障全市城市最低生活水平;效益指标一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全民生活质量;满意度指标一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城市最低保障对象满意度90%以上。

4.临时救助支出。财政下达预算资金00元。绩效目标:落实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政策,预计发放临时救助对象200人共计200000.00元。产出指标一数量指标,应纳尽纳、应救尽救,保障全市临时救救助生活水平;效益指标一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全民生活质量;满意度指标一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城市最低保障对象满意度90%以上。

5.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财政下达预算资金52元。绩效目标: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政策,预计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落实。落实特困供养政策,逐步提高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的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813人,总计1660739.52元。产出指标一数量指标,应纳尽纳、应救尽救,保障全市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水平;效益指标一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全市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质量;满意度指标一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民政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56453.12元,与上年对比,202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增加至556453.12元,增加33063.20元,增幅6.31%;主要用于办公费109680.00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25000.00元、差旅费14000.00元、公务接待费3990.00元、工会经费92915.04元、邮电费36000.00元、福利费62108.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36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6000.00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2026年殡葬管理中心其他交通费用纳入办公费导致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水市民政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65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000.00元,增幅100%;主要用于单位委托第三方清理固定资产。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泸水市民政局资产总额93778703.27元,其中,流动资产614309.66元,固定资产93164393.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23491.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33491.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资产年报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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