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十三五”时期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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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570-2025-272388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泸水市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09-19 17:35:18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了“十三五”时期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泸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泸财整合〔2025〕35号)、《泸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5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泸财整合〔2025〕62号 ),分别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7万元、248万元,共计665万元,用于“十三五”时期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数量指标为“十三五”时期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665万元”,时效指标为“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及时率100%”,社会效益指标为“受益人群覆盖率100%”,可持续性影响指标为“缓解了市级财政资金压力,有效促进了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受益人群满意度≥98%”,较绩效目标值95%,提高3%。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5年下达给我局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5万元,用于“十三五”时期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资金分别于2025年6月、9月两次偿还完毕,无结余资金。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下达我局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支出绩效目标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即已及时足额完成“十三五”时期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665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数量指标,2025年“十三五”时期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665万元,实际完成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665万元;二是时效指标,于2025年6月、9月完成本金偿还,本金偿还及时率100%;三是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人群覆盖率100%;四是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缓解了市级财政资金压力,有效促进了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98%”,较绩效目标值95%,提高3%。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实现预期绩效目标,未发生偏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因素之一,体现“大干大支持”的鲜明导向,持续做好“十三五”时期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工作。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泸水市“十三五”时期规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偿还不存在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附件:项目绩效自评表
泸水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9日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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