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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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81570-2024-253372
发文机构
泸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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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10-18 18:20:49

监督索引号53330100232601000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完成农业、农业和科学技术项目的试验、示范、培训和推广,农作物的病虫害综合防治;负责完成农业生产科技项目的良种检疫检测,种子贮藏备荒管理,良种良法品比试验和示范推广;负责完成经济作物种植技术的示范推广;蔬菜栽培技术培训和上市品种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完成农业产品质量检测,食用蔬菜产品农药残毒监测鉴定,农业生产化肥深施技术和测土配方的推广应用;负责完成农业经济林果和生态林木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热带经济林木产品的开发利用,负责完成组织农业科技培训和三下乡科技知识普及;农民绿色证书培训;组织召办农业科技干部的成人学历教育;负责完成农村经济调查统计、经济指标和统计资料分析,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产清查核资,农业承包合同签证管理;解决土地纠纷;负责完成农村水产养殖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鱼苗培育养殖和稻鱼工程推广,渔政执法和天然渔业保护;负责完成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和事故责任处理,农机车辆驾、证、照的鉴证签发和年检监督管理;负责完成农业机械示范带动推广,组织农业机械驾驶证照的培训和管理;负责完成电脑农业推广操作化和网络系统管理,电脑农业信息的处理、宣传、制作和报道,农业信息沟通和信息管理,农业信息资料打印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建设。一是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多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等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全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支部书记讲授党课10场次,学习研讨16场次。

2.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长效。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及末位表态制度。全年局党组会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00余次,召开集体警示约谈2次,全覆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3.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农业农村工作一同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大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积极传播正能量。

4.强化班子建设,打造过硬的“三农”干部队伍。严格党员干部管理,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相关规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三农”干部队伍。

5.注重实效,用工作实绩检验作风建设成效。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围绕“作风之问、思想之变、效能提升,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埋头苦干、奋勇前进,坚决稳住“三农”基本盘,各项农业农村工作均取得良好成绩。

6.全力夯实粮食安全生产。一是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2023年泸水市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1.48万亩,同比增1.02万亩、增长3.37%,较底线指标数增0.98万亩、增长3.21%。预计总产6.89万吨,同比增0.42万吨、增长6.56%,较底线指标数增0.39万吨、增长6%。平均单产218.78公斤,同比增6.55公斤、增长3.09%。其中:完成夏收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48万亩,同比增长7.13%,实现总产0.54万吨,同比增长2.03%。完成全年秋收粮食播种面积25.99万亩,同比增长2.6%。预计总产6.35万吨,同比增长6.96%。二是全力拓宽粮食生产渠道。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面积1001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00.1%。项目实现玉米平均单产356.84公斤,大豆平均单产54.27公斤。完成水稻旱作示范推广面积3387.5亩,实现稻谷总产量136.55万公斤,平均单产403.1公斤,实现总产值798.82万元(按照稻谷出米率65%,大米销售价格9元/公斤计算)。

7.全力保障粮、油、菜、果、肉、蛋等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2023年全市种植油菜0.67万亩、蔬菜4.56万亩、水果3万亩、生猪存栏20.89万头(其中高黎贡山猪5.5万头),牛存栏4.6万头,羊存栏17.6万只,家禽存栏93.16万只,全年实现油菜产量270.24吨、蔬菜产量3.94万吨、水果产量0.71万吨、生猪出栏27.81万头(其中高黎贡山猪5.6万头),牛出栏1.42万头,羊出栏13.65万只,家禽出栏121.02万只,肉类产量2.97万吨,有力保障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供应,稳定大宗农产品价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2023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7.82万千瓦,全市拥有各类农业机械17228台,完成农机作业总面积21.55万亩,其中:玉米作业面积8.16万亩;植保面积11.25万亩;水稻和马铃薯作业面积2.14万亩。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38.7%。

9.加大耕地保护、修复和提升力度。一是全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整改面积合计2061.61亩,一般耕地完成整改面积合计12649.32亩,全市完成省级审核通过率为100%。二是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项目落实落地。已建设完成2022年66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300亩,项目工程总投资2007.13万元。目前完成可研编制、立项等工作,正在招投标,预计12月开工。三是认真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全市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任务面积5927.53亩,共236个图斑,已完成全部图斑点位、常年主栽作物核实及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工作,措施落地率100%。

10.严格落实助农强农惠农政策。一是全面完成耕地地力补贴工作。2023年耕地地力补贴资金2036.86万元,补贴标准58.97元/亩,补贴农户共34195户,总补贴面积为345406.05亩,资金兑付率100%。二是全面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2023年累计争取到位实际种粮补贴资金141.86万元,补贴面积为345997.92亩,补贴农户为34216户,补贴标准4.10元/亩,资金兑付率100%。三是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工作。2023年实际投保种植业保险面积6.45万亩(其中:玉米投保面积60252.5亩,参保农户7328户。水稻投保4248.7亩,参保农户1137户),共理赔2020年至2023年5月种植业保险722户,涉及理赔资金38.138万元,已全部完成理赔,理赔达到100%。2023-2024年度能繁母猪投保22670头,投保资金136.02万元,涉及农户10363户,其中建档立卡户8224户;育肥猪投保36358头,投保资金116.3456万元,涉及农户10253户,其中建档立卡户8377户;藏系羊投保61297只,投保资金147.1128万元,涉及农户2356户,其中建档立卡户1906户。四是完成2023年度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兑现。完成泸水市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共285.075万元,涉及农户4874户,面积90.57万亩,奖补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于5月24日全部发放到牧户的账户中。五是有序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1一10月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兑付资14.615万元,11月份(笫六批)需兑付资金7.314万元,己报财政部门。六是厕所革命一卡通支付情况。2023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厕所革命户厕改建补助814户,合计130.2730万元,兑付率100%。

11.深入实施“一县一业”示范引领工程,围绕“一主两辅”的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思路,即高黎贡山猪为主,咖啡和草果为辅。组织编制《泸水市“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泸水市高黎贡山猪产业规划(2021—2025)》《泸水市草果产业规划(2021—2025)》《泸水市草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泸水市精品咖啡全产业链规划(2022—2025)》,全力推进10万头高黎贡山猪保种扩繁、3万亩精品咖啡全产业链和20.65万亩草果提质增效建设。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水果、蔬菜、香料、中药材、茶叶、养殖等特色产业,深入推进“一村一品”提质增量出特色,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23年全市茶叶面积1.47万亩,其中可采摘面积0.78万亩,产量67.6吨,其中绿色食品茶园面积0.5万亩。咖啡面积达1万亩,预计产量900吨,其中泸水市大练地街道赖茂村咖啡基地获得转换认证面积2000亩,泸水市上江镇中交绿色香料产业园的“焙炒咖啡”获得有机认证(加工类)。草果面积20.64万亩,挂果面积12万亩左右,总产量约1.5万吨(鲜果),全市草果注册商标有7个,获得草果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中药材面积2.14万亩,同比增0.05万亩、增长2.5%。加强高黎贡山猪、独龙牛等地方优良品种保护,完成泸水凤凰山独龙牛保种扩繁基地独龙牛保种场、怒江高黎一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的高黎贡山猪保种场的验收工作,兑付2023年现代种业发展保种资金140万元。全市完成新建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1个(上江丽华养殖场)、新建肉牛标准化养殖基地1个(泸水老窝银坡耳子山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新建肉羊标准化养殖基地1个(泸水金拐杖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持续推进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建设。2023年怒江高黎一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泸水武山养猪场、泸水市优牧养殖有限公司、泸水宏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被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授予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持续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预计2023年畜牧牧业总产值110359万元,同比增长0.8 %。

12.持续打造“绿色食品牌”。一是全市共有农业企业723户,年初下达净增任务目标数为100户,现净增106户,完成年初下达净增任务目标数的106.00%。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58户(省级4户、州级48户,县级6户),顺利完成培育州级以上龙头企业5户的任务目标、完成市场主体倍增2023年我市龙头企业数量达54户任务目标的107%。组织开展我市第一批县(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预计至少有4家企业能被认定为市级龙头企业。2023年1-3季度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17.833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比1.51:1。实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营业收入2.25亿元,同比增9.2%。二是农业品牌发展。目前全市已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有16家,“三品一标”总数49个产品,其中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46个;证书24张,其中绿色食品证书3张,有机食品证书21张;2023年新获证书6张,产品26个,为云南全都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9个产品、怒江云泸尚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个产品、泸水杨老七中药材种植林农专业合作社1个产品、怒江天灵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个产品、泸水玉光农林开发专业合作社1个产品.认证面积1940.2476公顷,产量9235.915吨,强化了品牌培育工作。三是“一村一品”示范村创建情况。2023年创建省级“一村一品”2个(上江镇付坝村的咖啡、上江镇蛮英村的咖啡)。完成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创建1个目标任务的200%。目前我市71个村有60个村创建了“一村一品”(其中国家级认定1个、省级认定8个、州级认定51个),37个边境幸福村已全覆盖。四是共推荐6家企业在“832平台”上架118个农特产品。并先后组织企业参加云南省农产品对接会、洽谈会、采购会等各类产销对接活动6次,10家企业90多个产品到第7届南博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馆开展农特产品的展示展销。

13.积极谋划、争取和实施农业项目。一是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建设。2023年纳入《泸水市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入库农业项目49个,估算资金100386.35万元。实施农业项目40个,估算资金25694.53万元。就位资金22097.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812.85万元、省级资金3284.82万元。完成项目资金支出16241.05803万元,资金支出率73 %。项目状态完工5个,正在建设35个,完工率13%。二是完成农业重点项目申报。谋划2024年《泸水市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入库农业项目39个,估算资金72485.55万元,其中:续建项目8个,新建项目31个;谋划国家专项债项目和中央预算投资项目6个,其中“泸水市咖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投资12800万元(申报5100万元),“泸水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投资6021万元(申报3000万元),2个项目通过州级评审进入到省发改委审核阶段;申报成功“泸水市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建设项目”,下达中央基建投资预算45万元,正在申请市级配套资金6万元。

14.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帮扶“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制定落实《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实施方案》《泸水市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实施办法(试行)》,指导各产业成员单位申报2024年农业产业项目60个,同时强化“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监测,自2021年以来,累计培育联农带农帮扶主体达239个,已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和三类人员产业帮扶全覆盖。推动4万户农户与帮扶主体签订了“双绑”利益联结协议(其中,脱贫户17966户、三类人员2965户),实现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脱贫户和三类人员“双绑”覆盖率分别达到84.7%、89.05%,累计为项目区群众增收1.68亿元以上。

15.大力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向全市推荐发布了3类10项主推技术,粮食作物增产类4项,经济作物增效类2项,畜牧养殖类4项。更新全市农技推广体系,2023年共有农技推广机构15个,基层农技人员254名,其中:农业种植类123名、畜牧兽医类105名、农机化及其他类26名。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建设3个示范基地,培育4个示范主体,示范推广肉牛、柑橘、百香果、蔬菜等产业,并提供肉牛养殖、沃柑省力化优质栽培、百香果种植、蔬菜优质栽培等技术指导,招募了6名特聘农技员协助开展农技培训指导。在全市完成杂交玉米新品种试验示范种植面积1500亩、饲草料试验示范种植面积2000亩。推广应用玉米、水稻、油菜、大豆、马铃薯等粮油品种39个;推广水稻旱种试验面积3407.5余亩,产量达400kg/亩,实现了“水稻上山,产量达标”;建设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试验地1390余亩;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16.积极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根据泸水市环境特点,引进9个新品种,其中:1个辣椒品种、2个西红柿品种、4个大蒜品种、2个柑橘品种,目前9个品种均已完成试验示范种植,长势良好,下一步将持续引进适宜泸水市种植的蔬菜品种并大面积推广种植,改善泸水市蔬菜品种单一现状。

17.强化农业技术培训指导。组织全市92基层农技人员外出学习,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其中:骨干班6名,普通班86名。共计培育168名高素质农民,其中:动物防疫员73人、致富带头人52人、蔬菜种植户43人。在全市范围开展咖啡、柑橘、蔬菜种植、水稻旱种、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防控等技术培训38场次,共计2166人次参训,已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每年培训1500人次的培训任务。

18.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乡村振兴部门反馈的需匹配的扶贫资产信息共1234条(项目),及时完成了2022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及农经统计工作。资产总计为100392.94万元,同比增40918.72万元增长68.8%。

19.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全市累计流转面积40623亩,占“三调”耕地面积的14.93%。

20.认真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完成了全市“三资”监管总账户的开设工作,全面推进投入使用。截至10月底收益入账数据来看,全市目前已入账1334.28万元,入账率为44.12%,入账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58个村(社区),10万元以下28个村(社区,含5个城市社区),已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任务20万有20个村(社区)。按照“一村一策”逐村逐项目的摸排研判,71个村委会10个安置点社区可以力争实现20万元以上收益。

21.积极处置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纠纷。开庭仲裁纠纷20起,调解纠纷21起,其中:调解成功15起,调解不成功待仲裁6起。同时,按时完成了纪委交办和“市长热线”转办的纠纷上访件4件,完成行政复议案件4件。

22.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2023年我市户厕任务为1700座,无公厕任务,省级下达厕所革命资金为454万元。目前已实际完成户厕1784座,超额完成84座,已全面完成资金兑付工作。市级投入资金120万元,建设农村公厕改造16座(新建8座、改建8座),已完工13座,完工率81%。持续抓好厕所问题摸排整改,摸排问题户厕291座(2023年121座),整改完成291座,整改率100%;摸排问题公厕39座(2023年22座),整改完成38座,整改率97.4%。全市71个行政村有农村公厕1002座,其中无害化卫生公厕813座,实现行政村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目标。所有公厕管理制度均已规范上墙,并配齐日常管护人员1071人。

23.加快美丽村庄建设。打造精品示范村1个(三河村),创建州级美丽村庄12个,创建“美丽庭院”3000户。

24.稳步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已完成绿美乡镇1个(大练地街道)、省级绿美村庄1个、州级绿美村庄60个申报工作,州级正在公示。

25.积极谋划“千万工程”。2023年对照评价标准建立项目清单,集中整合项目资金,因村施策建立项目库,组织培训3次,目前完成项目编制93个,涉及资金为13413.25万元。覆盖全市10个乡镇(街道)71行政村。梳理40个“示范村”建设问题清单,计划投入资金32136.566万元,已争取资金20618.226万元(包括2023年在建项目)、缺口资金11518.34万元,通过提升达标一批、重点新建一批、鼓励自建一批,确保三年内把40个行政村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全面完成264个自然村整治提升。

26.依法实施行政许可。2023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90件,其中:办理农机年检及驾驶证换证259件,种子经营备案11件,养蜂证发放和备案登记1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7件,兽药经营许可证7件,种畜禽经营许可证3件,农药经营许可证2件。

27.依法开展农业执法监管。一是依法开展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完成产地检疫27779头(只羽),完成生猪入场检疫21315头,检疫合格21296,无害化处理19头。开展百香果苗木产地检疫1亩,共计苗木6万株,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书》1份、发函《调运检疫要求书》4份,全市调入水果苗木6.03万株,其中:李苗木0.165万株;芒果苗木5.865万株。二是依法开展农机监管。截至11月10日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94台,完成率为89%;完成变型拖拉机无牌使用问题隐患整改闭环307台,完成整改率140%:完成未纳入牌证农业机械信息数据录入12953台套。录入率为73%。

28.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专项整治。一是农资打假工作。累计检查农资经营店147家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执法车辆48车次,下达了2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均已整改完毕。二是禁渔期工作。沿江执法巡查27次,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收缴鱼竿6根,收缴渔网48张,检查水产品市场2个;联合公安部门执法巡查5场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收缴电鱼器1套。三是农村宅基地监督执法工作。出动执法车28车次,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排查涉嫌未批先建13宗,核查农村宅基地旧址重建拆旧建新17户,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劝阻乱占耕地未经批谁擅自开挖土地建房4起。四是打击私屠滥宰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开展了14次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81人对城区内临时菜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共查获销售私屠滥宰摊点13个,涉案人员13人,生鲜猪肉共计767市斤;查获涉嫌使用检验检疫假章2起,生鲜猪肉234.4市斤。五是畜禽违规调运执法工作。开展生猪违规调运执法检查工作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累计检查车辆34辆,查验生猪140头,发放宣传材料105份,未发现违法违规调运现象。六是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场,动态巡查1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4人次,检查拖拉机驾驶人77人,检查变型拖拉机129台,发放《责令限期解体通知书》44份,现场劝导车主强制解体7台已公告注销却继续投入使用的变型拖拉机,路检路查共查出未按规定悬挂拖拉机号牌7台(无牌行驶),未按规定定期参加年检3台,未携带操作证或无证驾驶2起,未按期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3人。七是案件办理情况。全年共办结案件15起,简易程序案件1起,普通程序案件14起,共罚款48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60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5起,渔业案件6起,种子案件2起,兽药案件1起,农药案件1起)。委托办理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案件110起(其中简易程序57起,一般程序53起),已办结109起,已缴纳罚款人民币柒万陆仟陆佰元整(¥76600.00元),正在办理1起(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1起)。

29.认真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措施。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严格落实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全年累计发生病虫草鼠害农作物面积53.71万亩次,指导全市大小春病虫草鼠害防治53.069万亩次,挽回产量损失3459.9160吨,实际损522.5240吨。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63场次,下沉专业技术人员168人场次,发布病虫简报10期。

30.全力开展外来入侵生物防控。自2022年9月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以来,植物、病虫害、水生动物3个普查小组共设置普查路线69条,设置标准样地48个,完成普查日志11篇。共普查外来入侵物种62种,设置10个监测样点,开展系统性调查监测。

31.不断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全年共计使用农膜120吨,覆盖面积16100亩。其中:地膜110吨,覆盖面积16000亩;棚膜10吨,覆盖面积100亩。截至11月7日,已回收91.066吨(地膜83.264吨,棚膜7.802吨),回收率75.89%。未回收部分仍在投入使用中(蔬菜大棚、水果种植区防草地膜)。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监督,督促农户促积极参与回收无法正常使用农膜。力争年底回收率达到83%以上。

32.不断强化农药减量化监测力度。农作物农药使用量从2021年到2023年依次为51.98吨、51.34吨、50.64吨,每年农药使用量均呈递减趋势,递减率为1.23%、1.37%。

33.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2023年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为92.79%,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为85.38%,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85.82%;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科技教育与环境资源股、渔业渔政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股、产业扶贫办、法规与行政审批股、泸水市农业种植服务中心、泸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泸水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泸水市畜牧服务中心、泸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泸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泸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泸水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泸水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泸水市农业农村环境监测和能源站。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水市农业农村局。

纳入泸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6人(离休0人,退休10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超编14辆,主要原因是车改前单生产需要购买的生产用车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7496906.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310858.69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6048.00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270933.38元,下降17.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125403.44元,下降12.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减少6145529.94元,下降97.06%。主要原因是:为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不做二次分配,部分资金财直接将项目资金下达到乡(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8054043.61元。其中:基本支出34503754.39元,占总支出的35.19%;项目支出63550289.22元,占总支出的64.81%;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9920665.84元,下降47.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85702.59元,下降6.47%;项目支出减少87534963.25元,下降57.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为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不做二次分配,部分资金财直接将项目资金下达到乡(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03754.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806276.22元,占基本支出的95.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7478.17元,占基本支出的4.92%。人均支出210388.7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水市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550289.2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310858.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4%。与上年相比减少87847907.03元,下降47.44%,主要原因是:为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不做二次分配,部分资金财政直接将项目资金下达到乡(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321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4859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8657356.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事业运行支出、病虫害控制、农村公益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其他农业支出、生产发展、其他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716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600.00元,决算为239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3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00.00元,决算为39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66%,完成年初预算的22.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6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00.00元,决算为39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10.00元,下降20.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10.00元,下降61.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农业农村工作检查、调研、工作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7478.17元,比上年增加102052.47元,增长6.40%,主要原因是:由于近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任务重,及检查任务增多,因此出现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的情况。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水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0722358.4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20722358.4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9681.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968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59681.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876.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276.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876.6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30100232601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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