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召开泸水市部分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服务收费价格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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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81538-2025-270247
- 发文机构
- 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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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10-16 16:44:09

为进一步规范泸水市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持续加大价格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服务收费问题,2025年10月16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局协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召开了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服务收费价格协调会,山水蓝岸二期、怒江明珠一期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发展改革局以电话形式对未到会的山水蓝岸二期和怒江明珠一期业主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提出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意见建议,并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参会的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针对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交流发言。市发展改革局针对目前2个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过高问题,进行了沟通协调。
会议要求,一是根据法律法规与有关文件内容根据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二是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等应免收停车服务费。三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车辆停放和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形式、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要求参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会后及时向小区业主委员会传达会议精神,并于2025年10月22日前将小区公共区域停车收费协商情况反馈市发展改革局。
供稿:局价格股
编辑:李雪晴
责编:和晓雄
审核:黄赵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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