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三巡察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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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81538-2024-25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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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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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4-11-12 19:03:30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6个党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会前,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胡慧仙主持召开与市发展改革局等6家单位主要领导的见面沟通会,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赵雪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干扰对抗巡视工作典型案例通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英作进驻动员讲话,就做好本轮巡察提出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代表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英以及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和6个单位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被巡察单位股室长、部分干部职工代表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巡察组组长胡慧仙同志指出,市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承担着共同的职责使命,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就是通过全面系统的政治体检,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最直接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各党组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落实政治责任。二是率先垂范,全力支持配合。三是严肃纪律,提高监督质效。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英同志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掌握政治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把巡视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守职能定位,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斗争精神,聚焦监督重点,提升巡察质量;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的政治偏差;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主动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做到依规依纪依法。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书记黄赵龙表示,此次市委专项巡察,既是巡察组代表市委对泸水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指导,也是对泸水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综合会诊”“全面体检”,更是推动泸水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奋力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求。市发展改革局等6家被巡察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巡察工作政治定位,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决不能在思想上落后、职责上失守、行动上落伍,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危机感、紧迫感,形成大抓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严格落实“边巡察、边反馈、边整改”要求,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全市作风建设持续向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市发展改革局工作45天左右。巡察期间设联系电话:15987316573,电子邮箱:lsxc003@163.com,微信号:lsxcz03,巡察联系箱:将分别设在市级行政中心、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办公楼门口;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12月2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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