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办公地址:泸水市外事办公室(怒江州廉政教育基地对面,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院内二楼)

办公电话:0886—3888157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199

泸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泸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港澳方针政策、法规和省外办、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外事、港澳工作的指示和决策;督促、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港澳方针政策、法规和遵守外事纪律情况;协调全市重大外事、港澳工作;办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外事、港澳事务。

(二)结合不同时期全市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外事、港澳工作调研,制定工作规划;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中央总体外交服务,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建设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战略和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缅边境北段(泸水段)的国界及边境涉外事务,指导并参与边境会谈、会晤工作;根据外交部、省外办和州外办部署,定期对中缅边界泸水段进行勘界或联检;负责全市外事界务员队伍建设。

(四)通过州外办与我国驻外使领馆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系、对接,为在我市境外边境地区经商、务工、旅游等人员提供边境领事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处置边境涉外、涉边突发事件。

(五)归口管理外国记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外国记者前来我市采访工作,依法查处外国记者非法采访报道活动,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和个人违规邀请、接待外国记者的行为。

(六)承担我市外事工作责任,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综治维稳、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

(七)负责拓展我市与世界各国地方政府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组织、推动相关部门与已建友城开展实质性交流合作;协调、服务、指导泸水市民间组织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增进泸水市各族人民同世界各国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友谊,加强泸水市民间对外友好交流与合作。

(八)管理、协调我市国际合作项目的有关事宜;办理我市有关单位或部门接受国外援助涉及事项的审核、报批等工作。

(九)负责组织接待来泸水访问的重要外宾和知名友好人士;接待来泸水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承办需要请副处级以上领导会见外国重要官员、社团、重要人物和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为因公应邀来访的外国人员办理申报审批事宜,审批有关单位的接待计划;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单位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涉外事务、礼宾礼仪培训和外事翻译等工作。

(十)承担全市涉港澳事务相关工作,促进泸水、港、澳三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管理文件、档案、资料等工作,协调单位内部业务及管理行政后勤工作。 负责文电运转,信息处理,综合性的调研、考察、汇报材料、总结和文件的起草上报,以及会议安排、安全保密工作、来信来访的处理等日常文秘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行政事务、全市外事干部队伍的业务培训、财务管理、车辆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边界股

贯彻执行国家对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对边境工作的指示以及我国政府与邻国签订的边界、边境管理的条约、协定及其他国际法律规定,协调处理边界及边境涉外事务(含边境涉外案件),管理国界泸水段;负责全市外事界务员队伍建设。

(三)领事股

为前往缅甸和其他国家执行公务和从事非公务活动的我方人员依法给予领事保护;负责缅使领馆、各级缅政府官员、民间友好人士来访泸水的接待、翻译工作;归口管理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各部门做好外国记者的接待工作;办理接受国(境)外援助事项和外援事项;承担涉及外事方面的综治维稳、防范和处理邪教、缉枪治暴等工作,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

(四)因公出国(境)管理股

负责拟订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组织拟订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或实施意见。

(五)友协股

根据授权,负责协调和管理我市及各边境乡镇、村寨与外国的市、县及村寨建立和发展国际友好城市关系工作,推动双方地方和城市间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

(六)外事翻译站

市外办所属事业单位,负责英语、缅甸语、景颇语和傈僳语的翻译工作。

联系电话:0886—363085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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