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统计局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泸水市行政中心10楼
办公电话:0886—388819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199
泸水市统计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
(二)负责组织市委、市政府、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计划、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市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材料。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部门的数据库网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能职责:负责机关办文办会、综合协调、督办检查等政务工作;负责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保密、档案、人事、培训、信访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依法治市、政务信息及各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离退休人员服务、机关党务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编制相关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单位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组织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886—3888196
(二)统计执法监督股(统计设计管理股)
职能职责:负责统计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执法人员培训,依法检查和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担单位普法、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物工作;负责办理全市统计局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审核或审批地方、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886—3888212
(三)综合核算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股)
职能职责: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做好统计服务;负责整理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及时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和国民经济账户;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生产总值和民营经济增加值的核算;负责全国少数民族地区首府城市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全市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和测算;承担县域经济发展考核的工作协调、监测结果抽查和复核工作,对全市县域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886—3636021
(四)第一产业统计股
职能职责:负责全市农村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预测、分析、研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指导全市农村经济统计、农村统计培训和农村统计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联系电话:0886—3636022
(五)第二产业统计股
职能职责: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产销总值、产品产量、生产能力、财务状况、成本费用,经营状况、新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新经济的统计调查,核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和能源统计调查并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负责全市GDP能耗的统计核算和地区能源平衡表的编制;负责电力生产统计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0886—3632750
房地产、建筑业统计:0886—3632750
工业和能源统计股:0886-3636021
(六)第三产业统计股
职能职责:负责除房地产开发业以外的服务业企业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文化产业、交通运输邮电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综合整理和提供服务业、新兴产业等统计数据;负责人口抽样、劳动力、工资、就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科级研发(R&D)、企业创新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四上”企业和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统计数据;负责人才发展统计数据收集整理;组织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专项调查和监测;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商贸和服务业统计:0886—3632750
人口和会统计:0886—3888212
(七)普查中心
职能职责:负责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的普查,开展各项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材料;负责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承担各乡(镇)普查办的工作指导;开展普查两员的业务培训;上级安排的各类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调查以及涉及名录库维护更新的调查,及时对基层数据进行维护更新,保证名录库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统一协调和管理各专业调查单位,组织或具体实施专业调查单位字典库的建立、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单位基本信息调整等工作;统一协调和规范涉及名录库的相关标准;对名录库数据进行开发和利用;制定名录库信息及相关资料提供办法,负责名录库的用户授权及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对外公布有关名录资料,为有关部门、统计部门内部的有关专业以及社会公众做好服务。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和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负责各专业统计报表软硬件的安装调试,指导和培训数据处理技术人员;制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数据处理设备和系统的维护、网络建设和建立数据库工作;按照国家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组织实施住户调查工作;负责对全市住户调查样本的抽选,调查户的确定及调查样本的轮换工作;负责对住户调查档案资料的管理、按时归档并做好开发、应用、报送工作;负责对全市住户调查数据的评估及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对全市住户调查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培训工作;完成住户调查年报、季报工作;组织实施有关专项调查;深入调研开展分析研究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联系电话:0886-3637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