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

办公地点简介:

办公地址:泸水市大练地街道沧江路237号

办公电话:0886—3630449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199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怒办字〔2024〕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落实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二)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辖区内职工工伤认定的调查、原始材料上报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材料的初审及申报;负责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退休核准和提前退休的初审和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三)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

(五)持续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执行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执行表彰奖励政策,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表彰奖励活动。

(七)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十)负责全市城乡统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工作。

(十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与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市人社局牵头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十四)与市教体局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教体局等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市人社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市人社局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二、内设机构

八个行政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人事、安全、综治、保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本局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信访、接待、承办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630449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档案股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事业人员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奖励、纪律、惩戒、申诉控告、辞聘辞退和监督等工作;负责市乡事业单位人员人事调配工作;配合组织部门搞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各项管理工作;承担事业人员信息统计、年度考核的审核备案等管理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及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科级以下事业人员档案、事业工勤人员档案,代管部分企业离退休人员、村于部档案;及时收集、鉴别和整理全市事业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事项,及时更新学历、工资等变动信息,织极为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人事信息。全力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经常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和不断完善人事档案的信息库,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电话:0886—3630840、3636586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事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及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做好全市技师岗位使用、聘用和登记管理;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全市乡土人才的管理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630609

(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退休股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规定;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职务变动、工作调动和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和收入分配指导工作;负责办理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相关政策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核定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规定及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分析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630262

(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监督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决算;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建立并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离任审计;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汇总、审核、上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相关报表;负责组织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情况。防止和纠正拒缴、欠缴、瞒报的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情况进行审查。建立欠费大户档案,防止和纠正用人单位和个人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参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直接稽核市级管理单位的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等工作;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室电话:0886—3888241

(六)社会保险股

监督指导社保经办机构贯彻执行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办理泸水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怒江各单位、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的受理、初审、调查和文书送达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636059

(七)城乡统筹股

负责与州、市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研究部署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审定全市农村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等;负责对相关部门农村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农村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调查研究,积极协调解决全市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泸水市城乡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电话:0886—3623383

(八)劳动关系股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拟订相应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处理工作;组织对监察员、仲裁员的培训、考核和聘任工作;指导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对劳动监察案件和调解仲裁案件的审核把关;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置有关突发事件;组织拟订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负责企业职工工资管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贵用人单位集体劳动合同书的审核工作及对全市人事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负责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负责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办公室电话:0886-3888241

四个事业股室:

(一)泸水市社会保险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方针和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筹集、拨付等管理业务;负责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算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汇总、上报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和基金的月度、季度会计、统计报表;做好基金保值增值计划;定期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负责拟订市级社会保险登记以及社会保险参保关系建立、中断、转移、续接和终止工作的办理程序和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个人账户登录和档案管理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办市级管理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市级管理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负责市级管理单位社会保险待遇计发工作;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泸水市社会保险局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办公电话:0886-3628060

(二)泸水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相关就业政策的落实;负责组织全市开展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全市就业、失业人员状况统计和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和调控;负责对参加就业培训的劳动者工种申报管理;就业再就业、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等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就业技能培训规划及基本政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市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就业工作计划;负责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及两个“十万”,“云岭大学生计划”,“乡土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审查贷款申请人资格、信用,审核、审批贷款项目,提供创业贷款担保服务;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经营和财务状况;负责管理使用再就业资金、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负责为按时偿还创业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政策性财政贴息;负责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宣传及工作人员业务的培训;负责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管理、贷后催收及相关担保事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创业就业证办理工作;负责全市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工作。泸水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办公电话:0886-3623383

(三)泸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的培训聘用管理:负责指导各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负责各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886-3888042

(四)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和计算机信息网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局内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配合局办公室做好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市人力资源劳动保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局网络系统日常安全事件的监测、网络保密工作;全面做好社保险信息工作;负责泸水市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金融社保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金融社保卡信息校验系统和金融社保卡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负责金融社保卡制卡数据的采集和审核工作等;负责会议室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办公电话:0886-3636028

主办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龙江路1号 联系电话:0886-3622324
运维单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0886-362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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