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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民政局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泸水市大练地街道下赖茂村(泸水民政办公大楼)

办公电话:0886—303260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199

 

泸水市民政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政策,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在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自然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撒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负责社会福利项目管理。

(七)贯彻落实国家养老保障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及助残。

(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十)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殡葬管理法规制度、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墓建设。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政策,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养老、儿童保障政策,拟订全市养老、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提案议案、档案、保密、信访、老干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办公室电话:0886—3032606 ,3032604(传真)

(二)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发展规划,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工作,统筹分配和管理各项救助资金;负责组织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管理指导培训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管理检查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为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保障;委托泸水市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中心对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根据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中心出具的核对参考报告,全面实行精准施保。统筹推进民政行业扶贫工作,确保兜底保障群众实现脱贫。拟订全市临时救助服务管理政策,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承担对泸水市户籍或在本市长期定居外地户籍的低收入城乡困难家庭;在享受低保、特困供养救助后,生活仍然存在困难的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对象;因灾害、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灾民;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开展“救急难”工作;做好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工作;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指导依托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的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打造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办公室电话:0886—3032614

(三)慈善福利和社会工作及志愿服务股。贯彻执行全市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负责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在履行慈善事业工作职责时,可使用泸水市慈善会的名义和印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政策,协商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等工作;培育发展社工组织和志愿组织发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组织社工机构和志愿者团队开展社会活动。

办公室电话:0886—3032606

(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居)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开展创建村民自治模范乡镇和模范村委会工作;指导乡(镇)、村(居)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指导实施乡(镇)民政干部、村委会干部和社区干部业务培训工作;落实村(居)干部待遇政策,具体承办1984年前离职半脱产的原大队干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无工作、无退休待遇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村干部待遇相关工作;承担泸水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泸水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具体工作。负责自然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参与市际间的边界勘定及界务管理工作;协调县(市)之间边界争议;负责市、乡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牵头编制泸水市行政区域界线详图和标准地名图;承担全市地名区划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承办泸水市地名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在履行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职责时,可使用泸水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办公室电话:0886—3032606

(五)计划财务股。拟订民政事业经费使用发展规划、财

务规章并监督执行;编制资金计划,掌握资金使用,做好资金分析,执行报销标准,按时向上级报送报表;负责局机关民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州、市下达的各项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系统财务统计;组织协调民政经费投入项目的绩效申报工作;负责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健全各种账目,及时记账,做到准确及时、真实、完整、账据一致、账目一致;按时做好账目汇总、统计报表和归档。

办公室电话:0886—3032605

(六)社会组织党委办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股。承担社会

组织党委日常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家党纪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在履行社会组织党委工作职责时,可使用中共泸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委员会和中共泸水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的印章。承担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并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工作;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负责社会组织突发敏感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管理省、州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在泸水的社会组织。在履行社会组织工作职责时,可使用泸水市

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名义和印章。

办公室电话:0886—3032606

(七)社会事务股。负责推进婚俗改革,负责边民婚姻登

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办理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员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对殡葬服务机构监督与管理,指导泸水市殡葬服务管理中心工作,督促检查殡葬行业依法经营和开晨服务;负责对经营性公墓建设的逐级上报工作;负责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审批工作,并上报州民政局备案;指导全市范围内乱埋乱葬、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清理整顿工作,殡葬执法工作由相关执法部门执行。

办公室电话:0886—3032606

(八)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管理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

殊困难老年人求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机构、农村敬老院项目建设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孤儿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03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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