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泸水市六库街道向阳南路13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投诉电话:0886-3052660
电子信箱:lssjtj2021@163.com
邮政编码:67320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泸水市教育体育局工作职能职责、法规制度、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方式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行政法规,结合全市实际拟定实施办法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市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进度,并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三)负责对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分析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
(四)根据国家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规划,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进度及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统筹和指导全市民族教育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教育体育工会工作;负责全市初中及以下的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工作。
(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教育规章情况进行督导。
(六)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校园安全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市教师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市大中专和初、高中的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拟定高中阶段的招生计划和新教师补充招聘计划,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老干部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学生学习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图书、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开展普通话的推广普及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建设的规划、立项、审查和上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补助专款管理和使用,负责对全市各学校的资金账务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
(十一)统筹规划全市运动项目的布局,抓好业余训练工作,组织体育专业人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批准和申报我市社会指导员等级称号,按照权限授予体育工作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的荣誉称号,管理和审批教练员的技术职称;主办、承办全市各类运动会,负责全市体育协会的资格审批和管理。
(十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三)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
(十四)相关职责分工:
1.与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建立教育体育收费综合协调机制,负责教育体育收费综合协调管理;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各中、小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2.与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泸水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法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三、办事流程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包括印章管理;负责各类文件的分发运转和管理;负责各种公文的起草、审核和上报、印发;负责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全市教育体育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记录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目标的统筹协调管理;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协调办理信访案件和两会建议、提案;负责局机关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机关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落实;拟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
联系电话:0886-3052660 0886-3052661(传真)
(二)教育督导股。1.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教育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调研并写出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负责对被督导对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作出督导结论,提出奖惩建议或其它处理建议;3.继续对“两基”工作实施督导,促进全市巩国发展“两基”成果,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负责向上级督导机构报告督导评估工作情况,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4.对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情况实施督导,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实现;对更新教育观念,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督导,促进辖区全面推进、深化实施素质教育,提高素质教育质量;对落实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及每年工作重点情况实施督导,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5.组织实施全市教育工作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增强教育督导的科学性、规范性;6.参与组织协调专项教育评估工作;7.负责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8.履行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教育体育局安排的其它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886-3052881
(三)人事股。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体育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和管理工作;组织国家、省、州、市级对教育体育工作者表彰的推荐和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特级教师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新补充教师的招考计划;负责教育体育系统退休人员的审查上报和抚恤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作和局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886-3052865
(四)计划财务审计股。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及汇总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专款的申报、分配、监督、管理及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局机关公用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预决算和工资审核、上报、发放工作;负责对全市教育体育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对全市各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和检查“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负责局机关日常办公用品、设备的采购;承担泸水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86-3052707
(五)基础教育股。负责指导管理全市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以及特殊教育工作;参与拟订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参与实施普通中小学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统筹管理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拟定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体制改革并实施;负责实施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管理好中小学学籍工作,建立好学生变更情况;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妇女、儿童教育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职前职后以及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评估指导;负责全市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审核、办学许可证的发放以及年检工作。
联系电话:0886-3052867
(六)体育股。负责拟定全市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评比;指导和推动全市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民体育、伤残体育、老年人体育的发展,协助行业系统组队参加州级以上比赛;抓好假日群众性体育活动,做好资料搜集的汇总,按时上报;审核、公布全市各类运动会的记录,审核、申报等级运动员、裁判员;负责先进体育乡镇和先进市的申报工作;指导监督各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课程,落实开课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组织开展学校文化艺术活动和全市性大型师生艺术展演;组织中小学开展经常性体育活动和全市学生体育运动会,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协助教师培训中心做好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的业务培训;做好每年新生军训工作;安排省、州及市组织的体育和文化艺术项目的参赛和参演工作;负责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和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联系电话:0886-3052727
(七)德育安全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中小学德育纲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定》,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负责抓好学校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班主任工作;推荐、报批省、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禁毒防艾教育、反对邪教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维稳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维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部门联动,综合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校保卫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综治维稳工作,开展“平安校园”创建;负责组织学校及赛事的安全应急演练,对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置给予指导;负责对学校安全维稳工作的检查、考评。
联系电话:0886-3052900
(八)泸水市教师发展中心。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执行市教育体育局党组各项决策和部署,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决策服务,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基层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实践服务;2.组织各类教育科研活动和教学研究,加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和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教学管理研究;3.负责编制市级本土培训教材,实施学科教育教学及课堂教学方法及手段改革;负责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检测与发展性评价;承担全市教育体育科研规划及课题管理,收集、整理、交流教育体育教学信息;4.负责中小学网络信息安全与管理,实施信息技术教育推广,加快教育体育信息化发展,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教学仪器、图书、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工作;5.制定教师发展规划和教师培训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和学校教师培训工作;6.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推广普通话;7.承办市教育体育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8.泸水市教师发展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泸水市教师发展中心设置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办公室、教师培训部、教育研究部。
1.综合办公室:拟定全市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应用研究,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负责督促全市中小学教师积极申报教育科研课题,提高办学水平;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对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指导和管理;针对国家考试制度的改革,对全市初中、小学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范。承担全市初中、小学素质检测工作,参与专试评卷和进行质量分析;深入学校指导教育科研工作,全心全意为基层学校和教师服务;负责全市中小学生教学用书的管理、审查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科书的征订、验收工作;负责加强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图书的管理工作;统筹管理教师发展中心的日常工作事务,指导职业教育学生民族团结教育;负责协调对少数民族教育援助;组织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负责职业技术教育现状分析与发展策略研究,以及职业教育的管理研究。
2.教师培训部: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工作,拟定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学历达标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并实施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长(教导主任)培训。组织和指导教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履职晋级培训的各项工作,负责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组织和建立学科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立完善全市“教学名家工作室、”专兼职教研员、骨干教师等专业人才库;负责“名师工作坊”、“名师工作室” 的评选及日常管理、考核;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现代教育技术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教育技术工作的决策、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级学校仪器装备的调配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设备的常规管理,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台账档案资料;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规划,履行全市有关教育信息化的实验探索、普及指导、校园网建设的立项审批与质量监督、检查评估等职能;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与技术指导,研究、引进和制作中小学电教教材,做好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导学校老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探索网络环境下教学模式方法的改革;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规律和技巧等;进一步实施我市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围绕教育现代化先进乡镇、示范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创建工作,按照教育现代化标准进行学校教学装备规划、配备、安装和应用指导;负责管辖区内教育卫星地面站的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开展电化教育设备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电教设备的订购、维护、保养等工作,开展教师技术应用能力的全员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云南省民族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方素》。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贯彻《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宇条例》。负责管理我市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进行普通话师资培训以及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负责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划工作,指导全市少数民族语言工作及双语教学工作;推广全市校园语言文字达标工作和城市语言文字达标工作。
3.教育研究部:负责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教学研究、学科课程改革、建设工作,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问题与相关对策的调查和研究,建立完善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教研员队伍建设,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及管理,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交流、评定,推广教学改革经验及教研成果,组织开展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课堂教学竞赛、教育教学论文竞赛等活动;指导学科骨干教师实施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材使用,以及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教法改革实验经验的总结、推广。
核定泸水市教师发展中心主任1名(副科级)。
联系电话:0886-3052665
(九)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招生考试政策、规定,贯彻落实省、州考试院下达的各类招生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市招生、考试工作;认真做好招生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报名、考试、体检、录取、查处等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抓好标准化、规范化考试的各项培训工作;负责接待招生咨询,准确地记录、清理、统计、反馈招生录取信息;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测试、高考、高中毕业会考等考试和建档立制工作;负责统计和公布各类招生数据,进行年度招生工作的分析总结;完成泸水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泸水市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联系电话:0886-3052668
(十)泸水市教育体育局基建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教育体育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协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教育体育局下达的基建任务,按照统一计划的原则,制定好年、季、月阶段工作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任务;负责教育体育局范围内的工程管理,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以及施工队伍的选择、考查、招标、议标工作;负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技术、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工作,协调好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矛盾;按照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超前做好校舍修建的情况调查,进行可行性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准确的数据,办理有关工程和项目的征拨地手续,报批、减免、补偿等各种费用;负责工程范围内的水、电、气等前、后期的手续办理和施工技术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审定教育体育系统工程预决算以及维修经费的拨付,超前做好材料供应计划;负责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档案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学校布局规划及校内规划的审定工作;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维修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扶持全市校办产业的发展,制定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拟定勤工俭学的管理目标和实施方案;组织和指导学校管理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制定和实施全市勤工俭学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学校搞好勤工俭学的统计分析、财务检查、汇总统计报表和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处理校办产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及全市勤工俭学专项资金的立项申报、分配、组织实施;加强对学校第三产业工作的指导,积极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创收工作,弥补学校教育经费的不足;组织和指导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基地的建设,促进素质教育的开展,推动农村学校教育改革;抓好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管理和实施,规范学校的各类经营行为;做好学校勤工俭学工作的项目发展,协助学校推销产品,总结、交流、推动全市勤工俭学的各项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泸水市教育体育局基建室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联系电话:0886-3052880
(十一)泸水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向校外学生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理想信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拓展教育内容,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服务方式,推广普及科普知识,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格项目资金的财经纪律,及时兑现各类辅导员课时补贴,认真使用好每一笔资金,负责场馆及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中心工作正常运行;有计划地组织全市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外活动比赛,举办各种大、小型主题教育活动和专题讲座;定期开展全市各类活动比赛活动,丰富学生的课外教育活动;指导好乡(镇)村少年宫活动的开展工作;突出公益性原则,举办各类特长培训班,培养青少年的艺术特长、劳动技能和科技创新能力;与各地同行和相关机构进行信息交流,为青少年及时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文化交流、比赛展览的机会,共享信息;认真总结经验,做好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档案材料、活动记录、收集好各类素材,做好每年的省级评估材料;组织教练员钻研业务、掌握体育发展规划;制定全年训练比赛计划,做好年度训练、比赛工作总结;科学管理教练员队伍,引导教练员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思想和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检查教练员年度、阶段、月、周训练计划和训练情况,严格教练员考勤,组织好年度考核;认真组织参加州级举办的各项比赛和运动会,指导各中小学开展业余体育训练;为基层服务、为农村服务,每年派出教练员到基层农村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帮助乡村培训体育骨干;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泸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联系电话:0886-3052727
(十二)泸水市贫困学生教育资助管理中心。制定辖区范围内学校助学工作计划,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负责贫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研究及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审核,协助银行做好贷款发放及相应的管理工作;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借款学生信用档案制度;负责全市助学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贫困学生困难补助、生活专项补助的评定和发放工作;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助学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工作;负责营养改善计划日常事务;制定实施方案,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制定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制度和配餐指南,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负责指导学校规范食堂卫生安全日常管理和学校开展学生营养及健康状况监测活动;起草各种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材料,收集整理相关档案材料;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泸水市贫困学生教育资助管理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联系电话:0886-3052706
(十三)泸水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注册、登记和管理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强与指导员的联系;培训、评审和授予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倡导和引导公民参与社会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国民体质监测;积极支持社区、学校和乡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泸水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联系电话:0886-3052727
四、服务承诺
(一)坚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承诺事项的要求,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三)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 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四)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受理群众对乱收费行为的举报,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
(五)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问题,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营造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创造文明办公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