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交通运输局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泸水市六库镇青山路43号
办公电话:0886—362904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199
泸水市交通运输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协助做好邮政管理有关工作,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落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发展战略和专项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贯彻落实有关政策和标准并实施。参与起草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承担市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
(三)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贯彻落实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和汽车租赁。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权限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安保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境内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协调境内航线开发,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协调空域资源开发利用。依法对民用机场的机场净空、电磁环境、控制用地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管。履行市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六)负责提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核上报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执行交通规费政策,负责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
(七)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贯彻落实上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养护有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参与协调公路、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机场建设,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八)贯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内民航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九)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责任。切实履行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职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军运等紧急运输交通战备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交通战备应急方案,及时完成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负责市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实施。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泸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由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泸水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泸水市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上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及安排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接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泸水市交通运输局、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泸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行业审查,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泸水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泸水市水利局、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泸水市水利局对河道采矿、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泸水市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矿、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泸水市水利局牵头,会同泸水市自然资源局、泸水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矿、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矿、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矿、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信息、督办、接待和行业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组织重要会议,编写史志,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件;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综合考核和教育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工作;制定和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人才培训计划。
办公电话:0886-3629044(传真)
(二)政策法规行政审批股。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有关改革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法律事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行业行政审批工作。
办公电话:0886-3629044(传真)
(三)综合规划及交通战备股。组织编制本市中长期交通发展综合体系规划,综合、平衡、编制上报和下达基本建设等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承担有关协调工作;承担中央投资、中央与地方联合投资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统筹衔接公路、铁路、水路、民航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利用外资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行业扶贫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指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实施交通应急方案,做好平战结合、内外协调工作;组织交通战备物资的储备调度和交通战备队伍的组建工作,为部队的军事行动和执行紧急任务提供物资和人力保障;协调国边防公路建设工作,不断提高边境交通战略运输保障能力。
办公电话:0886-3621288
(四)综合运输股。贯彻落实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衔接各种运输方式;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协调各种运输方式衔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法律、法规;承担城市、乡镇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参与制定运价政策;承担权限范围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有关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指导工作。
办公电话:0886-3628829
(五)综合建设股。负责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公路基本建设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并拟订项目建设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行业工程质量监督,贯彻落实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有关重点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提出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建议、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交(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管环保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
办公电话:0886-3629047
(六)安全监管股(应急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订有关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处置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和突发性事件工作。
办公电话:0886-3629044
(七)财务室。负责拟订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实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886-3629045
(八)公路股。负责公路管理、养护行业管理。贯彻落实部、省、州公路发展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地方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编制公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负责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路域环境整治、服务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监测和协调公路网运行。负责组织灾毁抢修保通,监督公路灾害防治及恢复工程的实施。指导超限运输管理。指导运输枢纽、站场管理工作。参与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公路规费政策。负责公路通行费监督管理,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收费标准。指导农村公路工作,负责“四好农村路”工作。
办公电话:0886-3629044
(九)铁路民航航务股。贯彻落实铁路、民航、航务有关政策、制度。编制铁路、民航、水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统筹泸水市铁路、民航、航务建设规划与国家、省、州建设规划的街接平衡,负责全市铁路、民航、航务项目的前期工作和上下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地方铁路、民航、 航务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指导地方铁路、民航、航务运输市场监管。负责提出铁路、民航、航务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建议。
办公电话:0886-3629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