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练地街道

办公地址:泸水市大练地街道龙江路119号

办公时间:0886-883316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200

 

    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办事处属于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为正科级。

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泸水市人民政府大练地街道办事处为泸水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受市人民政府的领导,行使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执行本街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统筹落实村(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群众提供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人居环境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区域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五)综合协调辖区内的城市管理、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人口管理、社会管理、安全管理、住宅小区和房屋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推进路长制、河长制工作。负责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统筹工作。

(六)组织开展公共服务,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方便的公共服务。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村(社区)社会组织,组织村(社区)群众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

(八)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社区平安。

(九)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大练地街道党政机关设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街道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的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机要保密、组织人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机构编制、电子政务、财务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史志、政务服务等职责;负责村(社区)建设和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及村(社区)干部考核和管理指导工作;负责街道人大工委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的日常工作;负责辖区内政协委员联络及对上联系。    
    2.经济发展与城镇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根据统筹城发展要求,科学制定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科技创新,加快信息化建设,抓好特色农业。承担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农业农村、水商务、林业草原、统计、审计、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工商联、投资促进、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人民群众负担监督(减负)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承担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退役军人、外事、食品安全、医疗保障、红十字会、科技、科协以及残疾人等与社会事业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统战、民族宗教、侨务、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维护稳定、防范打击处理邪教、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及街道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联合执法。

5.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科学制定本地区乡村振兴规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大练地街道综合设置7个事业单位

1.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生物产业、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畜圈改造、农村能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经济情况统计、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水电管理、水土保持、水政监察、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森林、草原、湿地、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林业产业建设、林业技术推广、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公益林管护、护林员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草原沙石化防治等服务性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承办文化旅游、融媒体以及文联等工作,主要负责挖掘、搜集、整理、申报、保护好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辖区内文物和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播电影电视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承办辖区土地开发和利用、城镇规划建设拆违治违、市容、村容交通、巩固脱贫成效、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根据级总体项目安排,研究提出街道建设项目计划,组织筹备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安排管理工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负责做好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协助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居住区绿化、住宅小区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等服务性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办街道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民政(殡葬)保障性住房、慈善事业、残联等服务性工作。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应急服务中心专职消防站拟订本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等应急方案(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让设施建设;负责本级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和自然灾害应对有关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完善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上报灾情;组织指导协调本级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工委、办事处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协同推进本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有关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安全、森林火灾扑救、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和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村(社区)综合性应急队伍建设;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消防监督,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级森林火灾、早涝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协助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本级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物资发放捐赠、灾情上报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情况。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为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任务,承担政务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人口计生、村镇规划建设、农业服务、户籍管理、残疾人保护、普惠金融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工作。承担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保护、广电等方面相关政策;作为党群活动平台,负责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

7.财政所贯彻执行上级财政税收方针政策;编制年度预算和结算,组织预算的执行;参与制定街道有关经济决策;管理和监督街道各项财政收入和支出;负责有关财政部门应收税种的征收和管理。拟订街道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村组财务管理,负责街道会计的培训。承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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