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泸水县林权证发放工作现场会议在片马镇片四河村举行。会上,片四河村民委员会4个村民小组及29户农户如愿拿到了林权证。这标志着泸水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确权发证工作全面启动。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是发展林业、繁荣林区、富裕林农,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可以说是农村的第三次革命。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泸水县委、县政府结合县情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从去年10月份开始,泸水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围绕“积极稳妥、先易后难、稳步实施”的改革方针和“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要求,在全县9个乡(镇)同时进行。截至10月28日,全县9个乡(镇)已完成71个村委会1121个村民小组的确权工作,确权面积达1571163.88万亩。林改工作中,共排查林改争议833起,成功调处794起,调处率达95.3%。
林权证发放仪式对全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为全面完成好各项工作,做好迎接省、州各级的检查验收,会议一再强调,林改仍然是全县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且此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利用今年最后两个月的时间,集中精力抓进度,调纠纷,破难题,确保确权率达100%,发证率达100%,纠纷调处率达95%以上。
会议要求,一是要保证发证质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要使每一宗林权、林地涉及的图册、表册、证等一致,不留死角,不漏盲点,内容无误,确保林权证的准确发放。二是要依法办事,注重实效。在发证过程中,坚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办事,妥善处理在改革过程中碰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和林权纠纷,切实做到依法办事,确保林权证的顺利发放。三是要坚持原则,有序发放。要坚持“无纠纷的村组先发证、有纠纷的村组后发证,有纠纷的山场不发证”;“责任心强、勾图技术好、填表规范的先发证,责任心不强、勾图技术不好、填表不够规范的后发证”;“中心村组先发证、边界村组后发证”的原则,确保林权证的有序发放。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胡学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茶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和仕龙,县政协副主席杨桂兰出席现场会议。片马镇、县林业局、自然保护局负责人及林改工作队员、村两委、村民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