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乡村振兴局

办公地址:泸水市行政中心8楼

办公电话:0886—3626938  传真:0886—388822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14:30—18:00

邮政编码:673199

泸水市乡村振兴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二)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和扶贫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做好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信息简报、宣传报道,收集整理并建设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音像图文资料库,统筹指导全市涉贫舆情的处置和引导等工作;

(三)研究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和规划发展战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编制脱贫攻坚规划(深度贫困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贫困退出)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建立、报送报审、调整完善脱贫攻坚市级项目库;

(五)执行国家和省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协助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年度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方案;

(六)负责督促指导、收集汇总市级各部门和各乡(镇)、

各村规划(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到位、支出使用、报账情况和项目立项、批复、开工、竣工(完工)、验收审计等情况;

(七)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近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助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就业、产业、教育、健康、生态扶贫等工作;

(八)负责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承担产业扶贫政策制定和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扶贫和小额信货工作;

(九)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做好国家,省级机关定点对口帮扶联系,东西部扶贫协作、集团帮扶的协调服务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十)研究制定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调整年度贫困退出滚动计划,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重大事项、重要批示、

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

(十二)根据国家提出的贫困标准,确定扶贫对象,帮助

基层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特殊困难,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十三)承担全市脱贫摘帽、村出列、户脱贫后续发展巩固提升工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水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泸水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泸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做好农村劳动力的组织、培训、转移和统计工作。

(十五)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

省、州和市扶贫开发工作精神,认真落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等备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并落实会议精神;承担机关制度建设、文书档案及办公用品采购调配工作;负责管理12317扶贫热线,指导做好信访、保密、维稳、老干、安全保卫等工作;了解掌握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正反典型、主要经验,调查研究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文件签收、印发、报送工作,负责综合文件、会议纪要、重要文稿、汇报材料、调研方案等文稿起草、编制、印发、报送工作;做好全市脱贫攻坚重大研究事项的整理落实;负责做好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信息简报、宣传报道,收集整理并建设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音像图文资料库,统筹指导全市涉贫舆情的处置和引导等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脱贫攻坚档案村料,指导市、乡(镇)、村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完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规划股。负责组织建立,报送报审、调整完善脱贫攻坚市级项目库;负责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实施方案;负责督促指导、收集汇总各部门和各乡镇、各村规划(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到位、支出使用、报账情况和项目立项、批复、开工、竣工(完工)、验收审计等情况,草拟有关总结报告;负责组织实施扶贫车间项目;负责督促市级各部门和各乡(镇)、各村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完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业贫股。负责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

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助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就业、产业、教育、健康、生态扶贫等工作;负责统筹做好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督促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就业能力提升等技能扶贫、人才扶贫等工作:督促各行业扶贫部门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库建设和扶贫项目档案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产业金融股。负责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承担产业扶贫政策制定和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扶贫和小额信贷工作;负责指导贫困地区科技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新兴产业扶贫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扶贫股。负责承担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市内结对帮扶,动员企业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承担“10.17”扶贫日活动“万企帮万村”行动等工作;联系“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及协作机制建设和东西扶贫协作监测统计、考核评估等工作;负责做好企业集团帮扶工作,承担人口较少民族直过民族扶贫开发工作;总结社会帮扶扶贫经验,宣传社会帮扶先进典型;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考核督查承担全市扶贫开发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的起草、台法性审查;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扶贫开发战略和政策的建议,做好调查研究和深化改革工作;承担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等有关工作;研究制定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各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和市各部门脱贫攻坚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贫困退出计划及相关考核、督查、指导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泸水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1个。

泸水市扶贫统计监测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贫困退出

;指导培训各乡(镇)、各村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云南省

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使用、维护、录入、清洗;负责与各行业扶贫部门开展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复核、比对、反馈、修正;负责核实、查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并开具相关证明;负责统计分析有关建档立卡数据,草拟相关总结报告;负责制定调整年度贫困退出滚动计划;负责扶贫资金和项目数据的录入以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负责“互联网+”精准社会扶贫、中国移动精准扶贫的注册、使用培训、需求发布和对接推广运用、运行管理维护;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泸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泸水市扶贫统计监测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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