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泸水市行政中心(市行政中心大楼四楼)

办公电话:0886—3627964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199

怒江州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是泸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国家、省、州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目标及有关政策措施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 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 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汇总分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全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分析、预测,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实施有关价格政策。

(四)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 推进落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 拟订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安排国家、省、州和市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老少边穷、“三区三州”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配合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 研究分析产业的发展规划、生产力布局和相关政策。研究并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相关规划和政策。

(九) 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实施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推动落实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科技基础设施。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人口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动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能源资源管理及能源的行业管理。研究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落实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煤、电、油、气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审批、备案和上报能源建设项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储备有关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体制改革、政策实施、安全监管、卫生质量、监测应急。负责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油产业发展、收购、储备、市场体系建设的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粮食、棉花、食糖调进、调出总量计划和储备建议。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做好全市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调控工作;负责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军粮供应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五)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 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泸水市交通运输局在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 泸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 由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泸水市交通运输局 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泸水市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上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及安排预算内资金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泸水市交通运输局、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批、按照程序报批。

2.与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代管上级粮食专项储备,参与制定和实施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参与组织实施对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平抑粮价、应对突发事件,督促指导粮食购销企业科学安全储粮,组织对粮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配合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粮食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2 )由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建立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品生产加工环节和商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3.与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建立教育体育收费综合协调机制,负责教育体育收费综合协调管理;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核各中、小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4.与泸水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泸水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有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省、州、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泸水市人口发展策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5.与泸水市应急管理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 )泸水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泸水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等工作。负责协调归口管理单位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627964(传真:3632155)

(二)财务股。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市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的收支核算、预决算编报和日常财务报销工作;负责管好、用好各项专项资金,做好报销审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及资产变动情况的管理;负责会计凭证、账簿等财务资料的保管工作;管理本单位行政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报销单据的基础审查,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不予接受,严格执行机关签报审批制度;组织编制本单位财务决算报告,分析评价部门财务收支计划完成情况。指导监督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行业贯彻实施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税收政策。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898200

(三) 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州重点建设方向,提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库和优先推进项目滚动实施机制;负责牵头组织重大项目并联并行审批联审会议;参与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负责做好项目的前期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审核、审批或申报重点建设项目,并负责项目的协调监督;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协助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口岸建设项目的审批;拟订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编制流通设施基本建设计划,对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备案;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安排和下达省预算内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审核交通运输有关项目。

办公室电话:0886—3632195

(四) 固定资产投资股。研究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 投资领域,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和措施,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安排好国家和省、州、市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指导监督政策性资金使用方向,负责筹集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和固定资产项目的储备工作。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安排城市、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和申报工作,负责申报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督促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前期审批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建设项目安排管理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工作。协助招商引资工作。

研究分析、预测产业发展形势,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以及全市生产力发展方向;参与主要产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研究提出主要产业行业结构调整方向;承担高科技产业建设和发展的相关职能;组织产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审核、审批、核准、备案、申报产业项目,并负责项目的协调监督。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领域及城镇、乡村污水、垃圾处理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贴息项目的前期管理和项目审批申报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632195

(五) 地区发展股。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地区经济规划,制定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生态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定农业、林业、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和下达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审批和安排林水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并协调实施。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建议。负责拟订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计划,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审批或审核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并上报。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和基础测绘计划,参与协调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执行国家、省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编制全市以工代赈中长期建设规划,编制全市以工代赈年度投资计划。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做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负责建立全市以工代赈项目库。并按年度计划对 限额内以工代赈项目进行审查、审批和申报。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市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组织有关行业 部门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以及申报工作。承担泸水市“兴边富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888254

(六) 易地扶贫股。贯彻落实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各项政策 措施及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配套政策,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的申报、下达及组织实施。负责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行业扶贫暨易地扶贫搬迁工 作任务下达、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掌握易地扶贫搬迁各方面工作动态,督促项目业主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标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完成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及市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泸水市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名义和印章。

办公室电话:0886—3632901

(七) 社会发展股。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全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及政策,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协调教育、文化、卫生、劳动就业、民政、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残联等部门社会发展重点及政策。编制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专项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审核、审批、申报重点和专项社会发展项目。

办公室电话:0886—3888254

(八) 国民经济综合股。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监测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汇总和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负责县域经济考核评价工作-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提供宏观经济和市场运行状况及趋势信息。

研究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我市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制度和方法,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研究并提出我市国防动员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网点、数量及要求,并负责对战略物资储备情况监督和核查,组织落实和协调国防需要的项目,做好项目建设与经济动员的结合与衔接。

承担中共泸水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中共泸水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办公室电话:0886—3632195

(九)数字经济股。推动落实国家、省、州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研究起草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支持政策等。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和产学研联合,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电子政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和维护以及信息采集、加工、发布。指导全市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及建设。负责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泸水市电子政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衔接和协调财政、金融工作。对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企业债券的发行管理,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办公室电话:0886—3632195

(十)发展规划股。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济 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拟订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产业发展规划,参与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参与安排重大项目,负责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负责内资建设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税确认书的申报和办理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888254

(十一)政策法规股。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承担机关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听证、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组织发展改革系统的普法工作。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信访、保密,综合治理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627964

(十二)能源规划发展股。研究能源发展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统筹协调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能源重大项目与规划的衔接和协调。负责督促指导能源安全相关工作。负责能源建设项目资金安排。

办公室电话:0886—3888254

(十三)电力煤炭运行股。拟订电力、煤炭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电力、煤炭项目和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淘汰电力落后产能等工作。参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参与电力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管理职责,负责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产业发展工作、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负责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 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日常电力运行工作。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电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州级、省级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定对电力建设进行管理。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629617

(十四)油气水电新能源股。拟订石油、天然气和水电、 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其他新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 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重大问题 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审核市级权限内水电和新能源项目,转报依法依规由州级、省级审批、核准的水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按照规范规程对水电 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防洪安全等进行管理。按照规定对新能 源建设进行管理。

办公室电话:0886—3888254

(十五)价格收费管理股。贯彻执行中央和云南省地方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和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政府定价目录制定、调整和监督管理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 服务价格。

办公室电话:0886—3627645

(十六)价格认证股。受理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仲 裁机构等委托,依法对纪检监察、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 件中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包括土地、房地产、资源性资产、理赔物、抵押物、应税物、无主物、走私物、事故定损、工程造价、股票、证券及其他各种有形、无形资产)的价格进行认定、鉴定。

办公室电话:0886—3627645

(十七)成本调查监审队。受理全市调价申报、动价备案的成本审核;开展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流通企业商品成本调 查,收集、编制、上报成本调查月、季、年度报表。

负责全市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编制价格指数,进行价格动态的分析、预测、预报,负责价格信息的发布和咨询服务,开展重要商品的电讯报告,反映全市价格变化情况。

负责监测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 控;负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指导监督重 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

办公室电话:0886—3627645

(十八)粮食物资能源储备股。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则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市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 研究提出市级粮棉糖的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好泸水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在管理本市救灾储备物资的同时,也要管理好省、州两级委托储备的救灾物资;承办市级生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调拨工作;承担泸水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的收储、轮换、验收和动用计划,承担储备粮的管理。拟订市级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棉糖产销合作、监测预警、统 计、应急和全市军粮供应的有关工作,重要物资储备和有关储 备统计工作。

组织拟订《泸水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军供粮供应 管理办法》的各项管理措施,做好上级交办代储粮油业务。

督促指导我市国有独资企业粮油购销公司做好军粮、学生口粮、救灾救济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确保供给粮食质量合格,数量准确和供给渠道畅通。

办公室电话:0886—3622061(传真:3633218)

(十九)粮食物资规划建设股。组织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设施功能布局、网络体系等重大问题研究。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省级、州级、市级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云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对辖区内的粮食流通的统计调查,定性定量统计分析,认真监测全市粮情,掌握了解全市粮食动态,建立健全粮食统计台账,为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办公室电话:0886—3622061(传真:3633218)

(二十)粮食物资安全督查股。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工作,推动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察督办。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承担全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 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对全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涉粮行政许可,对粮食经营户和用粮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中的部门职责及涉粮政策法规宣传;行使对粮食收购者的收购资格、经营场地、仓储设施和设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能。

办公室电话:0886—3622061(传真:3633218)

(二十一)对外发展股。协调推动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有关政策。对接研究实施国家、省、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工作机制,研究并实施泸水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戍边守边、强基固边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年度工作安排,跟踪协调推动项目策划、争取和建设。

办公室电话:0886—3898201

(二十二)西部开发办公室。承办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泸水市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负责协调全市西部大开发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涉及西部大开发相关的各项工作。

办公室电话:0886—3888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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